
以盲啞、傷殘或智力極低的兒童或成年人為施教對象的教育。
特殊教育是針對有特殊需求的兒童和青少年實施的教育,旨在通過個性化方法和專業支持,幫助他們在學習、生活和社會適應方面獲得全面發展。以下是詳細解釋:
特殊教育主要服務于存在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精神或多重殘疾等特殊需求的人群,同時也涵蓋超常兒童(如天賦異禀者)或行為問題兒童。其核心目标是通過補償缺陷和發展潛能,使學生掌握知識技能、完善人格,并增強社會適應能力。
特殊教育主要通過盲校、聾啞學校、培智學校等專門機構開展。其意義在于:
特殊教育不僅遵循普通教育的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原則,還需針對學生特點進行缺陷補償(如聽力語言訓練)和優勢發展(如特殊才能培養),同時依賴專業設備(如助聽器、盲文打字機)和跨學科團隊支持。
如需進一步了解政策或具體案例,可參考各地政府教育部門發布的權威信息(如、5、9、11)。
特殊教育是指面對有智力、身體、情感、語言和學習障礙等不同特殊需求的學生,所提供的一種特殊教育服務。這些學生在普通教育環境中無法得到充分的教育支持和滿足,因此需要特别的教育方案和措施。
《特殊教育》這個詞可以拆分為兩個部分,分别是“特”和“教育”。
部首分别是“牛”和“攵”,其中“牛”是作為“特”的部首,而“攵”是作為“教育”的部首。
筆畫總共是13畫,其中“特”的部分為4畫,而“教育”的部分為9畫。
《特殊教育》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當時西方國家開始關注和推廣為殘障人士提供特殊教育的概念。繁體字“特殊教育”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
古代漢字中,“特殊教育”并不是一個常用的詞彙,因此沒有專門的古代寫法。
1. 學校為特殊教育學生提供了個性化的輔導計劃。
2. 特殊教育的目标是幫助學生克服障礙,實現他們的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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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異常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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