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代按照人戶家産、土地多少,分等攤派征購糧食的制度。購價往往低于市價。 徽宗 政和 三年(公元1113年)始行于 陝西 ,後推廣至諸路。參閱《文獻通考·市籴二》。
均籴是宋代一項政府主導的糧食征購制度,其核心特點與曆史背景如下:
詞義解釋 均籴(拼音:jūn dí)中的“均”指按戶等均攤,“籴”意為低價買入糧食。該制度根據民戶的家産、土地規模劃分等級,分派征購任務,且政府定價常低于市場價,帶有強制性質。
實施特點
曆史評價 文獻如《文獻通考·市籴二》記載,均籴雖緩解了政府財政壓力,但因低價強購加劇了民衆負擔,成為宋代經濟調控的雙刃劍。
《均籴》(jūn dí)是一個漢字詞語,其意思為“均衡出資”或者“公平分攤費用”。這個詞語表示多個人或機構一起共同分擔某項費用或負擔。
《均籴》的拆分部首為“土”和“竹”,具體的拆分結果如下:
土 - 竹
《均籴》的總筆畫數為14,其中“土”部有3畫,“竹”部有6畫,表示這個詞的總體筆畫數量為14。
《均籴》一詞的來源不詳。通常,這個詞語在現代的簡體漢字中使用較少,常見于古代文獻和古文字中。《均籴》的繁體字為「均糴」。
在古代,「均籴」有不同的漢字寫法,并沒有一個固定的形式。根據不同的時代和地區,其寫法有所變化,但大體上包括“土”和“竹”兩個部分。
以下是一些使用《均籴》這個詞語的例句:
1. 他們決定将項目的費用進行均籴,以保證費用公平分攤。
2. 團隊成員均籴,共同承擔項目的成本。
3. 這個社區的居民一直以來都習慣了均籴的生活方式。
與《均籴》相關的一些組詞如下:
1. 均等:意為平等、公平。
2. 均分:意為平均分配。
3. 分攤:意為分擔、分配。
以下是一些與《均籴》近義或反義的詞語:
近義詞:
1. 共擔:意為共同承擔。
2. 平攤:意為平均分攤。
反義詞:
1. 不均:意為不平均。
2. 不均攤:意為不均勻分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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