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rofess claim;assert;proclaim] 聲張;用語言、文字公開表示
有一個鄉農會很巧妙,捉了一個劣紳來,聲言今天要給他戴高帽子。——毛6*澤6*東《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
聲稱,揚言;聲張。《周書·文帝紀下》:“庚戌, 太祖 率騎六千還 長安 ,聲言欲保 隴 右。”《資治通鑒·晉安帝隆安二年》:“ 護 帥壯士數百人,隨 思 而北,聲言迎衛,其實圖之。”《初刻拍案驚奇》卷二七:“妾身自有丈夫,被奸人賺來賣了,恐怕出丈夫的丑,故此不敢聲言。” 毛6*澤6*東 《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有一個鄉農會很巧妙,捉了一個劣紳來,聲言今天要給他戴高帽子。劣紳于是吓黑了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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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言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明确指向性的動詞,指通過語言或文字公開表達某種主張、态度或立場。《現代漢語詞典》将其定義為“用語言或文字公開說明”,強調行為本身的明确性和傳播性。例如:“他多次聲言反對該政策”,即通過語言反複強調立場。
從詞源角度看,“聲”原指聲音,引申為表達、宣揚;“言”即說話、陳述。二者結合後,詞義更側重于“公開且正式地表達”。與“聲稱”相比,“聲言”更強調行為本身的主動性,常用于正式場合或書面語境,如《漢語大詞典》解釋其多用于“表明立場或澄清事實”。
在語言使用中,“聲言”常與具體主張搭配,如“聲言維權”“聲言抗議”,體現出對某事的嚴肅态度。近義詞“宣稱”側重主觀強調,而“聲言”更突出客觀傳遞信息的功能性。例如《新華成語詞典》在辨析中指出,“聲言”多用于“通過正式渠道傳遞信息”,而“宣稱”則無此限制。
權威出處可參考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第1165頁,以及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編著的《現代漢語虛詞詞典》中對動詞用法的具體分析。
“聲言”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公開聲稱或揚言
“聲言”指用語言或文字公開表達某種主張或意圖,常帶有強調或正式聲明的意味。例如,毛澤東在《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中提到,鄉農會“聲言”要給劣紳戴高帽子,以此威懾對方。
策略性表達
在曆史或軍事場景中,“聲言”也可指為達到某種目的而故意放話,如《資治通鑒》中記載的“聲言迎衛,其實圖之”,即表面宣稱迎接,實際暗藏計謀。
如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曆史用例,可參考《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或《資治通鑒》相關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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