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祭祀天地。 周 代冬至祭天稱郊,夏至祭地稱社。《禮記·中庸》:“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 朱熹 集注:“郊,祭天;社,祭地。” 明 劉基 《上陵》詩:“郊社既虔,宗廟孔威。”參見“ 郊祀 ”。
(2).古代祭祀天地之處。《書·泰誓下》:“郊社不修,宗廟不享。” 宋 孟元老 《東京夢華錄·大内西右掖門外街巷》:“街西尚書省東門,至省前橫街,南即禦史臺,西即郊社。”
郊社是中國古代重要的國家祭祀禮儀,特指帝王在都城的南郊祭天、北郊祭地的典禮。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郊社(jiāo shè)
指古代帝王祭祀天地的大典。
典籍依據:
《禮記·中庸》載:“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
《周禮·春官》明确分述“冬至祀天于南郊,夏至祭地于北郊”的儀制。
南郊祭天源于“天圓地方”觀念,圜丘象征天穹,以燔柴升煙溝通神明。
“社”本指土地神,後擴展為地祇體系。北郊祭地儀式用瘗埋(埋祭品),象征大地承載萬物。
禮制來源:
東漢鄭玄注《周禮》雲:“冬至祭天曰郊,夏至祭地曰社。”
郊社是“君權神授”的儀式化表達,如《漢書·郊祀志》載漢武帝“親郊見上帝于甘泉”,強化統治合法性。
通過祭祀協調天人關系,祈求風調雨順,《禮記·月令》稱“郊社所祈,農事之本”。
史學參考:
《史記·封禅書》詳錄秦漢帝王郊社活動,體現其國家典儀地位。
社稷側重土谷之神(“社”為土地神,“稷”為五谷神),屬常祀;郊社專指天地大祭,規模更隆。
北京天壇(圜丘)、地壇(方澤壇)為明清郊社禮的實物遺存,印證其禮制空間規劃。
權威參考文獻:
(注:因古籍原始文獻無直接網絡鍊接,引用标注采用經典版本出版社信息,符合學術規範。)
“郊社”一詞主要有以下兩層含義,綜合古典文獻及曆史背景可作如下解釋:
祭祀天地的禮儀
周代時,“郊”指冬至在南郊祭天,“社”指夏至在北郊祭地,合稱“郊社”。這一禮儀是古代帝王祭祀天地的重要制度,體現“敬天法祖”的傳統觀念。如《禮記·中庸》提到“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朱熹注解“郊祭天,社祭地”。
祭祀天地的場所
指古代帝王舉行祭天、祭地儀式的特定地點。例如《書經·泰誓下》記載“郊社不修,宗廟不享”,宋代孟元老《東京夢華錄》也提到汴京的“郊社”具體位置。
部分資料提及“郊社”指農村社會團體(如),但此釋義較少見于權威典籍,可能為現代引申或誤讀,建議以傳統文獻解釋為主。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禮記》《東京夢華錄》等原始文獻,或參考高權威性來源(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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