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清 制,撫台離職,由藩台或臬台暫時代理,稱為“護院”。院,指撫院。 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論文上·恽子居墓志銘行狀》:“時護院為布政使 袁秉直 。”《官場現形記》第三回:“齊巧那位藩司又是護院。”
(2).護衛家院的安全。《解放日報》1986.2.2:“對他來說,藍皮也好,黑毛也好,隻要是會看家護院的狗,都是好狗。”
“護院”一詞有兩種主要含義,需結合不同語境理解:
指清代巡撫(撫台)離職時,由布政使(藩台)或按察使(臬台)暫時代理其職務的稱謂。例如:
指守護家庭或特定場所安全的行為,可指人或動物的護衛職能。例如:
兩種含義的“院”指向不同:
護院是一個漢字詞語,主要用于描述在院子内保護或者看守的人。這個詞可以拆分為兩個部首,分别是“讠”和“爾”,其中“讠”是左邊的部首,表示言語相關的意思;“爾”是右邊的部首,表示人或者人物。
護院這個詞的來源比較晚,屬于現代漢語詞彙,因此沒有繁體字的版本存在。
古時候,漢字的書寫方式與現代不同。護院這個詞在古代的寫法是“護院”,其中“護”是現代漢字“護”的繁體字形式,含義與現代相同,表示保護和守護;“院”與現代的寫法相同,指的是庭院或者院子。
以下是護院這個詞的使用例句:
護院這個詞可以組成其他相關的詞彙,例如護院員、護院工作、護院職責等。近義詞包括守院、看守院子;反義詞則為進院、入院,表示進入院子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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