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公開選拔,公衆薦舉。《漢書·董仲舒傳》:“廣延四方之豪儁,郡國諸侯公選賢良俢絜博習之士,欲聞大道之要,至論之極。” 宋 曾鞏 《中書舍人除翰林學士制》:“非智能材諝,拔出一時,豈稱公選。”《元典章·吏部六·令史》:“理問所令史未有選取定例,已後有闕,拟於各路三考司吏給由到省人内公選。”
“公選”是中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制度中的重要概念,其核心含義為公開選拔、公衆薦舉,具體釋義如下:
公選的全稱是“黨政領導幹部公開選拔和競争上崗”,是一種通過公開程式選拔領導幹部的制度。根據2002年中共中央發布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選適用于地方黨委、政府工作部門領導成員、黨政機關内設機構領導成員等職務的選拔。
適用範圍
兩種形式
“公選”一詞可追溯至漢代,如《漢書·董仲舒傳》中提到的“公選賢良”制度,指通過公開選拔舉薦賢才。宋代曾鞏、元代《元典章》等文獻也沿用此概念,強調“智能材諝,拔出一時”的選拔原則。
如需了解更多細節,可參考《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或權威政策解讀文件。
《公選》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公共選舉”。在這個詞中,“公”指公衆或公共的意思,“選”指選舉的意思。
《公選》這個詞的部首是“八”,共有6個筆畫。
《公選》這個詞的來源比較簡單直接,是由“公”和“選”兩個字組成。概念上主要指公衆通過選舉方式選擇或産生領導人或代表。
《公選》這個詞的繁體字為「公選」。
在古時候,字形較為繁瑣。《公選》這個詞在古代漢字中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但意思沒有變化。
1. 我們的領導是通過公選産生的。 2. 公選是一種重要的民主機制。
公衆、選民、選舉、公正、選定等。
選拔、推舉、投票、選拔等。
任命、自選、獨裁、抽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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