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淫逸過度,則天降之以禍。語出《書·湯诰》:“天道福善禍淫。” 蔡沉 集傳:“天之道,善者福之,淫者禍之。” 晉 劉琨 《答盧谌》詩:“天地無心,萬物同塗;禍淫莫驗,福善則虛。” 南朝 梁 劉孝标 《辨命論》:“嗚呼,福善禍淫,徒虛言耳!”《隋書·炀帝紀下》:“歷年永久,惡稔既盈,天道禍淫,亡徵已兆。”
禍淫是漢語中的複合詞,由“禍”與“淫”二字組合而成,其核心含義指上天或天道對放縱邪惡者施加懲罰,強調因果報應的倫理觀念。以下從釋義、源流及典籍用例展開分析:
禍(huò)
《說文解字》釋為“害也,神不福也”,本指災害,引申為降災懲罰。
例:《左傳·襄公二十三年》:“禍福無門,惟人所召。”
淫(yín)
《說文》注“浸淫隨理也”,本義為浸漬,後衍生出“過度、放縱”之義,如《尚書·大禹谟》:“罔淫于樂。”特指沉溺惡行。
“禍淫”屬動賓結構,意為“降禍于淫惡之人”,常見于儒家經典,表達“天道懲惡”的倫理觀:
“天道福善禍淫。”(天道賜福良善,降禍淫邪。)
“淫謂嗜欲過度……天以禍罪淫佚之人。”
如《國語·周語》:“禍淫在民”,強調統治者若縱欲害民,必遭天譴。
宋代朱熹《中庸章句》引申為“天理昭彰,報應不爽”,融入理學天命觀。
《漢語大詞典》歸納其義為:
“謂上天降禍于淫惡之人。”
現代用法多見于學術及文學語境,如章炳麟《訄書》:“天罰所不及,禍淫亦無術。”
典籍來源:
“禍淫”是一個源自中國古代經典文獻的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文獻中有明确記載。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解釋:
“禍淫”指因過度放縱、淫逸而招緻災禍,強調天道的因果報應觀。該詞出自《尚書·湯诰》的“天道福善禍淫”,意為上天會賜福行善者,降禍于淫逸過度者。
“禍淫”與“福善”共同構成傳統道德觀,警示人們節制欲望、遵循倫理規範。這一思想影響了後世對個人行為與社會治亂的評判。
“禍淫”既是對個人行為的規勸,也反映了古代“天人感應”的哲學觀。其核心在于強調道德自律與自然法則的統一性,具有鮮明的文化警示意義。
拜登标價碧琳侯步鬥踏罡稱責徹膳愁泣穿擔翠黃大括號擋頭陣彈舌等則洞貫端行愕怡芳年憤懑撫愛符記弓弰公先狗盜貴橫害人精寒瘦呵欠緩決回歌寄殡戒禁疾革峻逼砊礚老弱殘兵蠻貃漫延耐冬铙鼙瓶竭罍恥皮絲切憂蹊迳欺蔑青要清越仁果認賠日場芮芮三灑山栖谷飲社飯恃衆私娼送放宋豔徒屬五溪五言古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