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铙鼓與鼙鼓。借指樂府中的铙歌與鼙舞歌。 元 吳萊 《憶寓方子清》詩:“經筌參《老》《易》,樂府録鐃鼙。”
"铙鼙"(náo pí)是一個較為生僻的漢語詞彙,主要見于古代文獻,特指古代軍隊中使用的兩種打擊樂器。以下是基于權威漢語工具書及古籍記載的詳細解釋:
铙:
古代青銅制打擊樂器,形似鈴而大,無舌,有中空短柄,使用時執柄,口朝上,以槌敲擊發聲。主要用于軍旅,傳達停止進攻的信號("鳴铙"即退兵),也用于祭祀和宴飨。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11卷,第1283頁)、《辭源》(修訂本,第3102頁)。
鼙:
古代軍用小鼓,長柄,常與鼓配合使用,用于指揮軍隊行進或激勵士氣。《說文解字》注:"鼙,騎鼓也。"
來源:《說文解字注》(段玉裁注,卷五)、《樂府詩集·鼓吹曲辭》。
铙鼙合義:
泛指軍樂中的打擊樂器,象征軍事行動或戰争氛圍。如白居易《長恨歌》"漁陽鼙鼓動地來","鼙鼓"與"铙鼙"意近。
來源:《全唐詩》卷四三五。
軍事用途:
铙鼙是古代行軍作戰的重要指揮工具。"铙"用于收兵,"鼙"用于催進,二者共同構成戰場號令系統。
參考:《周禮·夏官·大司馬》載"鳴铙且卻",鄭玄注:"铙所以止鼓。"
禮樂儀式:
周代"金奏"(鐘鼓樂)中,铙作為青銅樂器與鼓配合,用于祭祀、宴飨等典禮。
參考:《儀禮·大射儀》"樂人宿縣于阼階東,笙磬西面,其南笙鐘,其南鑮,皆南陳。"
《樂府詩集·鼓吹曲辭》:
"铙鼙喧熀,笳管凄清",描述軍樂合奏的壯觀與悲涼。
來源:郭茂倩《樂府詩集》卷十六。
《文獻通考·樂考》:
"漢鼓歌有《铙歌》,本軍樂也",指出铙樂在漢代已成為獨立軍樂曲目。
來源:馬端臨《文獻通考》卷一四六。
考古發現:
商周青銅铙實物多見于河南、湖南等地墓葬(如殷墟婦好墓铙),印證其禮器與軍器雙重功能。
參考: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殷墟婦好墓》。
文化傳承:
"铙"演變為民間"铙钹",保留于戲曲、宗教音樂中;"鼙"的形制在唐代羯鼓中可見遺風。
參考:《中國音樂文物大系》(北京卷)。
"铙鼙"作為古代軍樂的核心樂器組合,兼具指揮作戰與禮儀功能,是研究中國先秦軍事制度、禮樂文化的重要載體。其形制、用途在《周禮》《樂府詩集》等典籍及考古成果中均有實證,體現了中國古代"禮樂相濟"的文明特征。
“铙鼙”一詞目前尚未在權威漢語詞典或文獻中被收錄,可能屬于生僻組合或存在拼寫誤差。以下是兩字的獨立釋義及可能的關聯推測:
铙(náo)
古代青銅打擊樂器,形似鐘而較扁,有中空短柄,可執柄敲擊。多用于軍事、祭祀或樂舞,如《周禮》載“以金铙止鼓”。後亦指銅質圓形打擊樂器“铙钹”,常用于佛教音樂。
鼙(pí)
古代軍中小鼓,常與戰鼓配合使用以指揮軍隊。《說文解字》釋為“騎鼓也”,如白居易《長恨歌》“漁陽鼙鼓動地來”即指戰事爆發。
推測可能含義:
若“铙鼙”為組合詞,或指代古代軍樂中的打擊樂器(铙與鼙鼓),象征戰争或軍隊信號。但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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