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合夥。 李準 《不能走那條路》:“又一次是互助組裡預備合主在下凹地打一眼井。”
“合主”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略有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解釋:
“合主”的核心含義為“合夥”,指多人共同參與某項事務或合作。這一解釋在多個詞典類網頁(如、、)中均有體現,且引用自李準的小說《不能走那條路》中的例句:“互助組裡預備合主在下凹地打一眼井”。
合作形式
在傳統語境中,“合主”常用于描述集體合作行為,例如農村互助組共同完成生産任務(如打井、耕種等)。
商業領域中的特殊含義
有極低權威性來源提到,“合主”在商業合作中可指“主導方”,即對合作方向、策略起關鍵作用的一方。但此解釋缺乏廣泛文獻支持,可能屬于特定語境下的引申義。
建議以“合夥”作為主要釋義,其他延伸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謹慎使用。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不能走那條路》原文或權威漢語詞典(如滬江線上詞典)。
《合主》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合作主導、合并主控。
《合主》的部首是“口”,總共有9個筆畫。
《合主》這個詞語的來源,暫無确切的曆史淵源資料可查,可能是根據詞語意義來構造的。
《合主》在繁體字中的寫法是「合主」。
在古時代,尚未形成标準化的漢字書寫,不同的文獻和地域可能會有不同的寫法,整理的現代字形标準是後人總結而成。
1. 我們需要合主進行項目開發,共同努力取得好的效果。
2. 這家公司合主之後,業務規模迅速擴大。
合主可以與其他詞語組合成新的詞彙,例如:合主意、合主動、合主成員等。
近義詞可以根據詞語的意思進行推測,可能有合作、共同等。
反義詞可以根據詞語的意思進行推測,可能有分離、獨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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