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禁衛。《新唐書·逆臣傳上·史思明》:“ 思明 居傳舍,令所愛 曹将軍 擊刁鬥呵衛。” 宋 文天祥 《<指南錄>自序》:“夜抵西門欲待旦求見,呵衛嚴密。”
(2).指(神靈)保佑。 宋 陳亮 《又與章德茂侍郎書》:“緬惟旌纛所至,百神呵衛,台候動止萬福。” 元 鄭廷玉 《楚昭公》第四折:“誰想龍神暗中呵衛,死者重生。”
“呵衛”是古漢語中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字源與文獻用例兩個層面解析:
字義構成
“呵”字在《說文解字》中釋為“诃也,從口可聲”,本指高聲斥責,後衍生出“喝止”“守護”之意(來源:漢典《說文解字注》);“衛”即“衛”,《說文》釋為“宿衛也”,指守衛、防護。二字組合後,“呵衛”特指通過呵斥警示或語言威懾來實施保護的行為,多用于描述古代侍衛、門吏的職責。
文獻用例
該詞見于《漢書·王莽傳》:“置司恭、司徒、司明、司聰、司中大夫及誦詩工、徹膳宰,以司過。每事皆禦覽而後行,呵衛甚嚴。”此處“呵衛”指通過嚴厲的警示與監督實現防衛目的(來源:國學網《漢書》注疏)。
語義流變
唐宋後,“呵衛”逐漸從具體護衛行為擴展至禮儀場景,如宋代《東京夢華錄》載:“駕近,則列橫門,十餘人擊鞭,呵衛駕回。”此處強調儀仗隊通過呼喝維持秩序的功能(來源: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東京夢華錄》卷六)。現代漢語中該詞已罕用,僅存于古籍研究領域。
“呵衛”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漢語詞彙,具體解釋需結合語境和文獻來源,主要分為以下兩類:
禁衛、護衛
指古代官員出行時負責開路、護衛的隨從人員,具有維護秩序的功能。例如《新唐書》中提到史思明“令所愛曹将軍擊刁鬥呵衛”,文天祥《指南錄》中也描述“呵衛嚴密”。這類用法常見于曆史文獻,強調護衛的職責。
神靈的護佑
多用于表達神明對人或事的暗中保護。如宋代陳亮在書信中寫道“百神呵衛”,元代戲曲《楚昭公》提到“龍神暗中呵衛”,帶有宗教或神話色彩。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将其歸類為成語,解釋為“互相呵護、保衛”,強調人際或群體間的關懷與支持。例如朋友、家人或團隊間的互助行為。不過這一釋義在古代文獻中未見直接對應,可能是現代語境下的引申。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新唐書》《喻世明言》等原著,或查字典的現代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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