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鐵路上遇到事故,臨時使用的小型交通工具。 郭沫若 《塗家埠》五:“要去,就隻好乘手搖車,但保不定能夠到達……手搖車是種正方形的木闆車,下面四個滾子放在鐵軌上,上面橫置着一把固定的有靠背的長椅,可以并坐三兩個人。搖車的人站在椅背後,搖着兩邊的發動機,車子便自然滾動起來。”
(2).下肢殘廢的人坐着用手搖動車輪行路的交通工具。
“手搖車”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根據使用場景不同而有所區别。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鐵路臨時交通工具
指鐵路上用于應急或維修的小型人力驅動車輛,常見于20世紀中前期。其結構為四輪木闆車,需通過杠杆或曲軸裝置由人力搖動前進,時速可達20公裡。使用時需向車站申請調度許可,遇列車需避讓。
殘障人士代步工具
指下肢殘障者通過手搖車輪實現移動的交通工具,屬于早期無障礙出行設備。
作為成語時,比喻進展緩慢或困難重重,例如形容項目推進受阻:“這個計劃像手搖車一樣,半天沒動靜。”
根據鐵路史料記載:
提示:若需了解更詳細的曆史圖片或技術參數,可查閱鐵路博物館檔案或、5的原始來源。
手搖車是指一種人力驅動的兩輪車輛,通常用于短距離的出行或運輸物品。這種車輛沒有發動機,靠騎行者自行通過手搖來産生動力。
手搖車的主要部首是手、車,分别屬于手部和車部,其中手部的部首是扌,車部的部首是車。手搖車的總筆畫數為11畫。
手搖車最早出現在歐洲,并在19世紀普及開來。最初的手搖車通常是由木材制成的,後來隨着工業革命的發展,出現了由金屬材料制成的手搖車。手搖車的出現,極大地方便了人們的出行和運輸,成為了當時一種重要的交通工具。
手搖車的繁體字為手搖車。
古時候手搖車的漢字寫法與現代相同,仍為“手搖車”,沒有明顯變化。
1. 他騎着手搖車穿過了整個城市。
2. 她用手搖車将水果運輸到市場。
手搖車可以進行一些組詞,如手搖車鈴、手搖車輪、手搖車道等。
手搖車的近義詞有手推車、手扶車。
手搖車的反義詞是機動車,因為手搖車是人力驅動的,而機動車則指的是具備發動機驅動的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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