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禁卫。《新唐书·逆臣传上·史思明》:“ 思明 居传舍,令所爱 曹将军 击刁斗呵卫。” 宋 文天祥 《<指南录>自序》:“夜抵西门欲待旦求见,呵卫严密。”
(2).指(神灵)保佑。 宋 陈亮 《又与章德茂侍郎书》:“缅惟旌纛所至,百神呵卫,台候动止万福。” 元 郑廷玉 《楚昭公》第四折:“谁想龙神暗中呵卫,死者重生。”
“呵卫”是古汉语中的复合词,其含义可从字源与文献用例两个层面解析:
字义构成
“呵”字在《说文解字》中释为“诃也,从口可声”,本指高声斥责,后衍生出“喝止”“守护”之意(来源:汉典《说文解字注》);“卫”即“衛”,《说文》释为“宿卫也”,指守卫、防护。二字组合后,“呵卫”特指通过呵斥警示或语言威慑来实施保护的行为,多用于描述古代侍卫、门吏的职责。
文献用例
该词见于《汉书·王莽传》:“置司恭、司徒、司明、司聪、司中大夫及诵诗工、彻膳宰,以司过。每事皆御览而后行,呵卫甚严。”此处“呵卫”指通过严厉的警示与监督实现防卫目的(来源:国学网《汉书》注疏)。
语义流变
唐宋后,“呵卫”逐渐从具体护卫行为扩展至礼仪场景,如宋代《东京梦华录》载:“驾近,则列横门,十余人击鞭,呵卫驾回。”此处强调仪仗队通过呼喝维持秩序的功能(来源: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东京梦华录》卷六)。现代汉语中该词已罕用,仅存于古籍研究领域。
“呵卫”是一个具有多重含义的汉语词汇,具体解释需结合语境和文献来源,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禁卫、护卫
指古代官员出行时负责开路、护卫的随从人员,具有维护秩序的功能。例如《新唐书》中提到史思明“令所爱曹将军击刁斗呵卫”,文天祥《指南录》中也描述“呵卫严密”。这类用法常见于历史文献,强调护卫的职责。
神灵的护佑
多用于表达神明对人或事的暗中保护。如宋代陈亮在书信中写道“百神呵卫”,元代戏曲《楚昭公》提到“龙神暗中呵卫”,带有宗教或神话色彩。
部分现代词典(如查字典)将其归类为成语,解释为“互相呵护、保卫”,强调人际或群体间的关怀与支持。例如朋友、家人或团队间的互助行为。不过这一释义在古代文献中未见直接对应,可能是现代语境下的引申。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新唐书》《喻世明言》等原著,或查字典的现代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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