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禍隙。 三國 魏 阮籍 《詠懷》之二三:“蕭索人所悲,禍釁不可辭。” 宋 範仲淹 《潤州謝上表》:“若委於臣下,則威福集於私門,禍釁積於王室。” 宋 曾鞏 《應舉啟》:“雖兼樹立之心,豈適通變之用,矧罹禍釁,屢抱憂哀。”
禍釁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語義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以下兩個角度解析:
災禍與争端
該詞由“禍”(災禍)和“釁”(争端、嫌隙)組合而成,指因矛盾或過失引發的重大災禍。例如《後漢書》中記載“禍釁之極”,即形容事态嚴重到無法挽回的災難性後果。《漢語大詞典》将其釋為“禍患的征兆”,強調事件背後隱含的危機性關聯。
古代祭祀用語
在先秦文獻中,“釁”特指以牲畜鮮血祭祀的行為,而“禍釁”曾用于描述因祭祀不當或觸犯禁忌招緻的災禍。此用法可見于《周禮》注疏,後被引申為泛指因違背規則引發的惡果。
該詞的權威釋義可參考《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及《古代漢語詞典》(中華書局),兩者均收錄了“禍釁”的古典用例與現代語義演變分析。
“禍釁”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為huò xìn,其核心含義是災禍或矛盾争端,具體解釋和用法如下:
“禍釁”指因矛盾或嫌隙引發的災禍,強調禍患與争端之間的關聯性。例如:
該詞多見于古代文獻,常以抽象化的災禍或矛盾為語境:
綜合多個來源可知,其定義高度一緻(如高權威性與中等權威性均強調“禍隙”本質)。需注意,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多用于文學或曆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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