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集資。《後漢書·光武帝紀上》“略通大義” 李賢 注引《東觀記》:“受《尚書》於中大夫 廬江 許子威 。資用乏,與同舍生 韓子 合錢買驢,令從者僦,以給諸公費。”《舊唐書·李臯傳》:“ 楚 俗佻薄,不穿井,飲陂澤, 臯 始命合錢開井以便人。”
合錢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詞彙,其含義需結合古代經濟制度和現代方言使用來理解。以下是基于權威辭書和文獻的詳細解釋:
古代地方鑄币
指漢代郡國自主鑄造的銅錢,區别于中央統一發行的官錢。此類錢币因工藝、成色不一,常導緻市場混亂,漢武帝時期曾進行整頓。《史記·平準書》記載:“郡國多奸鑄錢,錢多輕”,即指此類現象。
共同集資(方言用法)
在部分方言區(如閩南語、粵語)中,“合錢”表示多人共同湊錢完成某項消費或投資,如聚餐、合購等。《漢語方言大詞典》将其釋義為“湊份子錢”。
漢代實行郡國并行制時,允許地方鑄造“四铢半兩錢”,俗稱“合錢”。因其重量、成色低于中央标準,民間出現剪邊、磨錢取銅的亂象,最終被“五铢錢”制度取代(《漢書·食貨志》。此用法在現代漢語中已消亡,僅見于曆史文獻。
現代普通話中,“合錢”作為獨立詞彙極少使用,但“湊合錢”“合夥出錢”等短語仍保留方言含義。《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未收錄該詞條,側面印證其非現代通用詞彙。
參考資料
“合錢”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hé qián,其核心含義是“集資”,即多人共同出資完成某項事務。以下是詳細解釋:
“合錢”指多人将資金集合起來,用于共同目的。這一用法在古代文獻中尤為常見,常涉及公共事務或生活必需品的購置。
現代漢語中“合錢”使用較少,但仍有類似表達(如“湊錢”或“衆籌”)。例如:
“幾個朋友合錢買了一輛二手車,方便通勤。”
(此類表述更接近口語化用法,與古代文獻的正式語境不同)
需注意“合錢”與“合租”“合資”等詞的區别:
“合錢”反映了中國古代集體協作的經濟模式,現代雖不常用,但其内涵與當代衆籌、AA制等概念有一定關聯。如需進一步探究,可查閱《後漢書》《舊唐書》等史書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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