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違背正道。《管子·形勢》:“小人者,枉道而取容,適主意而偷説,備利而偷得,如此者,其得之雖速,禍患之至亦急。” 漢 應劭 《風俗通·十反·安定太守汝南胡伊》:“ 柳下惠 不枉道以事人,故三黜而不去。” 宋 葉適 《故知樞密院事資政殿大學士施公墓志銘》:“進退以義,士之節也;枉道幹進,士之恥也。”
(2).指邪曲之道。 魯迅 《墳·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是直道。 中國 最多的卻是枉道,不打落水狗,反被狗咬了。”
(3).繞道。 三國 魏 曹丕 《與吳質書》:“今遣騎到 鄴 ,故使枉道相過。” 唐 岑參 《送盧郎中除杭州之任》詩:“知君望鄉處,枉道上 姑蘇 。” 宋 蘇轼 《送海印禅師偈》:“公以三詩贈行,復枉道過某於 齊安 。” 郭沫若 《文藝論集續集·孤鴻--緻成仿吾的一封信》:“我枉道過我海邊上的舊居,仍然空着沒有賃出。”
(4).猶漫道、莫說。 唐 尚顔 《秋夜吟》:“枉道一生無繫着, 湘 南山水别人尋。”
枉道,漢語複合詞,由"枉"與"道"組合而成,在漢語詞典中主要有三層釋義:
一、繞道而行(本義) 《漢語大詞典》收錄該詞最早見于《論語·微子》"子路從而後,遇丈人……子路曰:'君子之仕也,行其義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參考: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辭源》釋為"繞遠路",如宋陸遊《劍門道中遇微雨》詩"此身合是詩人未?細雨騎驢入劍門"即暗含此意。
二、違背正道(引申義) 《古代漢語詞典》指出該詞可指違反道德準則或政治原則,如《後漢書·王丹傳》"丹資性方絜,疾惡強豪,不以枉道事人"。明代張居正《答宣大巡撫》"若竟不作理會,而不止于枉道,則恐又失此機"[參考:商務印書館《古代漢語常用字字典》]。
三、徒然稱道(特殊用法) 《現代漢語規範詞典》注明在特定語境中可作"徒然稱說"解,如清方苞《書楊維鬥先生傳後》"其枉道而從人,蓋有不得已焉"[參考: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現代漢語規範詞典》]。此用法多見于明清文獻。
方言研究中,《漢語方言大詞典》另載山東方言中有"匆忙"義,如"枉道走"表疾行狀[參考:中華書局《漢語方言大詞典》]。
“枉道”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違背正道
指偏離道德或事理準則,多用于批判違反道義的行為。例如《管子》提到“小人枉道取容”,魯迅也以此對比“直道”與“枉道”的差異。
繞道
表示繞遠路或特意改變路線。如曹丕《與吳質書》中的“枉道相過”,以及唐代岑參詩句“枉道上姑蘇”。
邪曲之道
直接指不正當的手段或途徑,如魯迅形容“中國最多的卻是枉道”。
莫說/漫道(較少用)
作為語氣詞,表示否定或反駁,如例句“我大喊冤枉道‘哪有?’”(需注意此用法在現代漢語中較少見)。
主要用于古漢語文獻或書面語,現代語境中多用于批判性表述或引用典故。繞道的含義在描述具體行動時仍具實用性。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例句,可參考漢典、查字典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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