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掌管蔔筮的官員。《周禮·春官·序官》:“大蔔,下大夫二人。” 鄭玄 注:“問龜曰蔔。大蔔,蔔筮官之長。”《禮記·曲禮下》:“天子建天官,先六大:曰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蔔,典司六典。” 朱彬 訓纂:“大蔔主問龜所以求神。”《史記·龜策列傳褚少孫論》:“臣往來 長安 中,求《龜策列傳》不能得,故之大蔔官,問掌故文學長老6*習事者,寫取龜策蔔事,編于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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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蔔是古代官制體系中的重要職官稱謂,其核心職能與占卜活動密切相關。根據《周禮·春官·大蔔》記載,該官職位列春官宗伯之下,主掌"三兆之法",即通過龜甲裂紋(玉兆、瓦兆、原兆)預判國家大事的吉兇。漢代鄭玄注疏指出,大蔔不僅是占卜執行者,更承擔着"問龜曰蔔"的儀式解釋職責,需通曉《周易》象數體系與天文曆法知識。
在職責劃分上,大蔔管轄範圍包括:戰争征伐前的勝負預判、帝王出巡的時日擇定、宗廟祭祀的禮儀規範,以及重大災異的解釋權。唐代杜佑《通典·職官志》記載,該職位需協同太史令觀測星象,為皇家決策提供雙重驗證機制。
詞源學角度分析,"蔔"字甲骨文作"乂"形,模拟灼龜産生的裂紋。前綴"大"在周代官制中多指首席官員,如"大祝""大宗伯"等,可見該職位的權威性。現代學者李學勤在《中國古代官制講座》中強調,大蔔制度體現了"巫史合一"的早期政治特征,其職能在秦漢時期逐漸被太史令取代。
值得注意的是,青銅器銘文中常見"大蔔"與"太蔔"混用現象,王國維考證認為系不同時期的書寫變體。故宮博物院藏西周中期"大蔔鼎"銘文,完整記錄了該官職參與冊封儀式的過程,為研究古代占卜制度提供了實物佐證。
“大蔔”一詞的含義可從以下兩個方面詳細解析:
基本定義
大蔔是古代掌管蔔筮事務的官員,屬于《周禮·春官》系統,職位為下大夫,負責通過龜甲、蓍草等工具進行占卜,預測吉兇或國家大事。
曆史背景與職責
讀音與結構
拼音為dà bǔ(注音:ㄉㄚˋ ㄅㄨˇ),其中“蔔”指占卜行為,本義為用火灼龜甲觀察裂紋以斷吉兇。
在部分語境中,“大蔔”被引申為諷刺盲目迷信或無效的求知行為,強調不可依賴占卜等非理性方式解決問題。例如批評某人過度依賴占卜決策時,可稱其行為為“大蔔”。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查閱《周禮》《史記·龜策列傳》等文獻,或參考考古發現(如提及的周原蔔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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