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家的理論。《史記·太史公自序》:“ 太史公 學天官於 唐都 ,受《易》於 楊何 ,習道論於 黃子 。” 南朝 宋 謝靈運 《述祖德詩》之一:“委講輟道論,改服康世屯。” 唐 李白 《贈别王山人歸布山》詩:“ 王子 析道論,微言破秋毫。” 張舜徽 《<周秦道論發微>叙錄》:“‘道論’二字,可說是‘道家理論’的簡稱。它的具體内容,便是‘人君南面之術’。”
道論作為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需從單字本義與哲學引申義兩個層面解析,兼具語言學與思想史的雙重權威性。以下依據經典文獻及權威辭書進行闡釋:
道(dào)
《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将“道”歸納為12類義項,涵蓋路徑、方法、真理等維度。
論(lùn)
“道論”特指以“道”為核心範疇的哲學理論體系,是中國古代思想的核心範式。其權威定義如下:
道家将“道”視為超越形名的終極實在。如《道德經》第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
主張“道不可言”,強調體悟超越語言。如《莊子·知北遊》:“道不可聞,聞而非也;道不可見,見而非也”。
儒家亦論“道”,側重倫理實踐。《論語·裡仁》:“朝聞道,夕死可矣”,指對真理的踐行。
“道論”體系成型于先秦諸子:
現代研究如李澤厚《中國古代思想史論》指出,道論“奠定了中國哲學的本體-宇宙論框架”。
“道論”是以“道”為最高範疇的哲學理論,既包含對宇宙本源的形上思辨(道家),亦涵蓋人倫社會的實踐準則(儒家)。其釋義需錨定經典文本及權威辭書,融合語言本義與思想史脈絡,方符合學術規範性。
“道論”是中國古代哲學中的一個重要概念,主要與道家思想相關。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道論”指道家的核心理論體系,以“道”為最高哲學範疇,探讨宇宙本源、自然規律及人君治國之道。其核心在于通過“道”的抽象概念,闡釋萬物運行法則與政治治理智慧。
現代學者認為,道論不僅是哲學思辨,更是一種方法論,對管理學、生态觀等領域仍有啟示意義。需注意其與儒家“道德理論”的區别,後者更側重倫理規範而非自然哲學。
“道論”是道家以“道”為核心的理論體系,兼具哲學思辨與實踐智慧,深刻影響了中國古代政治與文化。若需進一步研究,可參考《史記》《莊子》及張舜徽的現代闡釋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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