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寄托名聲。《漢書·韋玄成傳》:“古之辭讓,必有文義可觀,故能垂榮於後。今子獨壞容貌,蒙恥辱,為狂癡,光曜晻而不宣。微哉!子之所託名也。”
(2).謂借重他人或他事以揚名。《後漢書·文苑傳下·趙壹》:“既出,往造 河南 尹 羊陟 ,不得見。 壹 以公卿中非 陟 無足以託名者,乃日往到門。” 宋 曾鞏 《拟辭免修五朝國史狀》:“況以文字薄技,得因聖 宋 大典,託名萬世,學士大夫,莫不願備其任。”
(3).依仗名分。 漢 班昭 《女誡·和叔妹》:“若夫惷愚之人,於嫂則託名以自高,於妹則因寵以驕盈。”
(4).假借名義。 漢 趙晔 《吳越春秋·吳泰伯傳》:“二人託名採藥於 衡山 ,遂之 荊蠻 。”《三國志·吳志·周瑜傳》:“ 瑜 曰:‘不然。 操 雖託名 漢 相,其實 漢 賊也。’”《佛說恒水經》:“四輩人託名為弟子,不能奉持明戒,不欲學問,心意猶豫,恐不得道故,是為前卻弟子。” 明 沉德符 《野獲編·佞幸·詐稱佞倖》:“佞倖用事,奸人輩因而矯詔託名,無忌憚至此,今古蓋一轍雲。”
“讬名”是由“讬”和“名”組成的詞語,具體解釋如下:
“讬”是“托”的異體字,繁體寫作“託”,本義為“委托、依靠”。在“讬名”中,“讬”引申為“假借、寄托”,而“名”指名義、名稱。因此,“讬名”指假借他人名義或寄托某種名義的行為。
“讬”作為“托”的異體字,現代規範文本中建議用“托”,但古籍、書法等場景可能保留“讬”的寫法。
讬名(tuō míng)是一個動詞詞語,通常指給人或事物取名字,為其命名。這個詞源于漢語。
讬這個字由言部和言部組成,屬于八筆畫漢字。責字則由讠部和寸部組成,屬于十二筆畫漢字。
讬名一詞最早出現在《爾雅·釋詞讬》中,作為指定名字的意思。最早時期,漢字書寫是象形文字。隨着時間的推移,漢字逐漸發展出了許多形狀,經曆了各種變化。
在繁體字中,“讬”字的形狀沒有太大變化。它仍由言部和言部構成。
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讬字的形狀可能略有不同。然而,基本的結構和現代書寫形式相似,也由言部和言部組成。
1. 父親為我取名時,讬上了一個有着美好寓意的名字。
2. 我們要讬名一位對社會做出傑出貢獻的人來永遠紀念他。
1. 讬禮:指為人取名或給事物命名的禮儀。
2. 讬言:指一種請求,要求别人給予認可或支持。
3. 讬情:指約定秘密的情感。
取名、命名、稱呼
廢名、抹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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