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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甸的意思、丘甸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丘甸的解釋

古代劃分田地和政區的單位名稱。古井田制,四丘為甸,亦謂之乘。見《周禮·地官·小司徒》。後用以泛指鄉村、田野。 唐 儲光羲 《述韋昭應畫犀牛》詩:“陛閣飛嘉聲,丘甸盈仁心。”參見“ 丘 ”。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丘甸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複合詞,主要源于古代中國的土地制度與行政區劃概念。以下從詞義、源流及典籍用例角度進行詳細解析:


一、核心釋義

丘甸(qiū diàn)指古代田畝與行政區劃的複合單位,源于周代的井田制度。其中:


二、詞源與制度背景

  1. 井田制基礎

    周代實行井田制,将土地劃分為“井”“邑”“丘”“甸”等層級。《周禮·地官·小司徒》明确記載:

    “九夫為井,四井為邑,四邑為丘,四丘為甸。”

    即1甸=4丘=16邑=64井,形成層級分明的土地管理制度。

  2. 賦役與軍事功能

    “丘甸”是征發賦稅和兵役的依據。據《漢書·刑法志》:

    “四丘為甸,甸六十四井,出長毂一乘。”

    表明每甸需提供戰車一乘及相應兵力,體現“寓兵于農”的制度設計。


三、典籍用例與演變


四、權威文獻參考

  1. 《周禮注疏》(漢·鄭玄注,唐·賈公彥疏),中華書局影印阮元校刻本。
  2. 《漢書·刑法志》(漢·班固),中華書局點校本。
  3. 《通典》(唐·杜佑),中華書局校點本。
  4. 《說文解字注》(清·段玉裁),上海古籍出版社。

(注:因古籍原始文獻無直接網絡鍊接,此處标注通行權威版本信息,讀者可據此查閱紙質或數據庫資源。)

網絡擴展解釋

“丘甸”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個維度解析:

一、本義(井田制單位)

  1. 曆史背景
    源于西周井田制,是劃分田地和行政區的基本單位。根據《周禮·地官·小司徒》記載,四丘為一甸(即“四丘為甸”),一甸也稱為“乘”。
    換算關系
    $$ 1 甸 = 4 丘 = 64 井 $$
    (注:1井=900畝,按“九夫為井”計算)

  2. 功能作用
    用于賦稅征收和軍事編制,如甸單位需提供戰車(一乘)和相應兵力。

二、引申義(泛指鄉村)

隨着井田制瓦解,“丘甸”逐漸演變為對鄉村、田野的泛稱。如文獻中“後用以泛指鄉村、田野”,例句如“丘甸間風景宜人”。

其他補充

建議需要完整考據的讀者,可參考《周禮》原文及漢典等權威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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