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肆中的工匠。 宋 朱熹 《答鞏仲至》:“ 聚星閣 此亦已令草草為之,市工俗筆殊不能起人意。” 宋 吳曾 《能改齋漫錄·神仙鬼怪》:“ 章郇公 初入樞府,以所賜鞍繡文疏略,命市工别繡之。”
市工
指古代市場中受官府管理、從事手工業生産的工匠群體,屬“工商食官”制度下的特定職業身份。其核心含義可拆解為:
釋義與身份屬性
“市”指集中交易的市場,“工”即手工業者。“市工”特指在市場内從事器物制作(如陶器、木器、紡織品等)并受官府監管的工匠。其生産活動需符合官方标準,産品部分供應官府,部分投入市場流通。
制度淵源與曆史背景
該詞源于西周至春秋時期的“工商食官”制度(《國語·晉語》),官府壟斷手工業,工匠身份世襲,居住于特定市坊(如《周禮·地官》載“處工就官府”)。戰國後私營手工業興起,“市工”漸指市場中的獨立手工業者,但仍受市吏管理(如《秦律》對産品規格的強制規定)。
職能與社會地位
市工需登記于“市籍”,承擔賦稅與勞役,社會地位低于平民但高于奴隸。其技藝傳承嚴格,如《禮記·王制》強調“器械異制”,要求産品标準化。漢代“東西織室”仍保留官府主導模式,而唐代市坊制度下“市工”需加入行會接受監管。
文獻例證
《管子·乘馬》載:“聚者有市,無市則民乏”,反映市場對工匠生産的依賴;《韓非子·難一》提及“市工之治器械”,強調其技藝的專業性。
參考來源:
(注:因古籍原文無直接線上鍊接,以上文獻需通過權威出版社或學術數據庫如“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ctext.org)、《中華經典古籍庫》等平台核驗。)
“市工”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及用法如下:
市工指市肆中的工匠,即古代或傳統社會中在街市、作坊從事手工業勞動的匠人。該詞多用于曆史文獻中,強調工匠的民間屬性。
現代語境中,“市工”一詞使用較少,更多見于曆史研究或文學作品中,用以描述傳統手工業者的社會角色。
部分資料将“市工”引申為普通勞動者的代稱,但這一用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持,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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