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笙、竽、箫、笛一類的樂器。《國語·周語下》:“匏竹利制。” 韋昭 注:“匏,笙也;竹,簫管也。”《南史·梁紀下》:“況郊祀配天,罍篚禮曠,齊宮清廟,匏竹不陳。” 元 劉壎 《隱居通議·骈俪三》:“今也犧尊在西,匏竹在下,侑于宗祖,交于神祇。”《元史·祭祀志二》:“匏竹者,分立于琴瑟之後,為二列重行,皆北向相對為首。”
“匏竹”是古代中國對兩類樂器的合稱,源自“八音”分類法(金、石、絲、竹、匏、土、革、木)。具體解析如下:
字義拆解
曆史背景
這一分類法最早見于《周禮·春官》,是周代禮樂制度的重要部分。“匏竹”合稱常出現在文獻中,代指吹奏類樂器或樂隊。例如《禮記·郊特牲》提到“匏竹在下”,指這類樂器在祭祀中的位置。
代表樂器
文化意義
在詩詞中,“匏竹”常象征雅樂或宴會音樂。如唐代白居易《詠懷》中“匏竹奏軍宴”,即描繪軍宴上的樂器合奏。
現代語境中,“匏竹”已不常用,更多作為研究古代音樂或文獻時的專業術語。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樂器的形制或演奏方式,可參考《周禮》《樂書》等典籍。
《匏竹》是指一種特殊形态的植物,屬于葫蘆科植物,亦稱為“葫蘆竹”。其主要特點是植物莖幹部分中空,呈現中空的圓柱形,外表光滑,并且具有很高的韌性和耐久性。
《匏竹》的拆分部首為竹字旁,部首編號為118;筆畫數為10畫。
《匏竹》這個詞彙源自于古代漢字,是從古代文字演變而來的。在繁體中,《匏竹》的寫法與簡體一緻。
古時候,《匏竹》的寫法可能稍有不同,但整體結構和現代漢字相似。通過對古代文獻的研究,我們可以了解到古代漢字的變體和不同寫法。
1. 這塊匏竹制成的容器堅固耐用,可以用來裝水。
2. 農民用匏竹制作的漏鬥,可以過濾雜質。
葫蘆、葫蘆狀、葫蘆藤、葫蘆殼
葫蘆、葫蘆竹草、葫蘆狀植物
非葫蘆形态的植物、非中空的竹類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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