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十八層地獄 ”。
十八重地獄(又稱十八層地獄)是佛教與中國民間信仰融合形成的概念,指地獄根據罪魂生前罪孽輕重被劃分的十八個層級,每層設有不同的酷刑懲罰。其釋義如下:
核心含義指佛教中懲罰惡行的十八種地獄層級,強調因果報應。該詞常見于成語“打入十八層地獄”,比喻使人陷入極端痛苦的境地。
地獄層級自上而下遞增,首層“拔舌地獄”懲治挑撥離間者,末層“刀鋸地獄”懲罰買賣欺詐者,刑罰隨層級加深愈發殘酷。
如“蒸籠地獄”對應诽謗罪,“火山地獄”懲治損公肥私,體現道德懲戒的具象化表達。
源自《十八泥犁經》,後由唐代《俱舍論》系統化,将地獄分為八熱、八寒、遊增、孤獨四類共十八境。
道教吸收該概念并融入十殿閻羅體系,明清文學作品(如《聊齋志異》)強化其民間傳播。
作為道德警示符號,通過具象化痛苦場景強化“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倫理觀,在古代司法不完善背景下起到行為約束作用。
參考文獻來源
關于“十八重地獄”的詳細解釋如下:
“十八重地獄”又稱十八層地獄、十八泥犁,是中國宗教文化中用于懲罰惡人的陰間場所。其核心特征是通過不同刑罰對應生前罪孽,且刑罰的殘酷程度和受罰時間逐層遞增。
佛教淵源
最早見于佛教經典《地藏菩薩本願經》,認為地獄是罪孽深重者的受罰之地。佛教強調“十八層”并非空間分層,而是按受苦時間、程度和區域劃分。
本土化融合
傳入中國後與民間信仰結合,衍生出閻王、東嶽大帝等地府主宰者形象。
作為因果報應的具象化表達,十八重地獄在民間信仰中具有道德警示作用,強調“善惡有報”的倫理觀。
(注:不同文獻對地獄層級名稱和罪行的描述存在差異,以上綜合了主流說法。完整内容可參考佛教經典及民俗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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