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轉相抄寫。 明 袁慶麟 《<朱子晚年定論>跋》:“衆皆憚於翻録,乃謀而壽諸梓。”
(2).從原錄音帶或錄相帶等轉錄。
“翻録”是“翻錄”的繁體寫法,現代漢語中通常使用簡體形式“翻錄”。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商務印書館,2016年)解釋,“翻錄”指通過技術手段對已有的音像制品、電子文件等進行複制。該行為需注意以下核心要點:
釋義分解
詞根“翻”含“重複”“轉換”之意,“錄”指“記錄”“存儲”,合指通過設備将原始載體内容轉存至新載體,如将磁帶轉為數字文件。
詞源與應用
該詞初見于20世紀音像技術普及期,《漢語大詞典》第二版(上海辭書出版社,2012年)将其定義為“對原版音像制品的再複制行為”,常見于音樂磁帶、錄像帶等傳統媒介的數字化保存場景。
使用規範
依據《出版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非版權方翻錄需獲著作權人許可。學術領域允許少量翻錄用于研究,但需标注來源(《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第六條)。
技術關聯
現代翻錄技術涵蓋音頻提取、視頻轉碼等,工具如專業軟件Audacity、格式工廠等均支持此功能,但技術使用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四條相關規定。
“翻録”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以下多層含義:
翻録(fān lù) 的核心意義為“轉相抄寫”或“轉錄”,既指古代對文字、作品的複制行為,也涵蓋現代對音像制品的轉錄。
古代用法
原指對書籍、文獻的抄錄或謄寫。例如明代袁慶麟在《朱子晚年定論·跋》中提到“衆皆憚於翻録”,意為當時人們因抄寫繁瑣而選擇刻印成書。
現代用法
主要指将錄音帶、錄像帶等媒介的内容轉錄到其他存儲介質上,如“翻錄錄音帶”。
引申含義
部分語境中可引申為對他人作品的模仿或抄襲,但需結合具體上下文判斷是否含貶義。
“翻”意為翻轉、複制,“録”通“錄”,指記錄。二字組合強調“複制性記錄”的行為本質。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案例或現代技術中的轉錄方法,可參考權威字典來源(如漢典、查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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