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的一種博戲。 唐 李淖 《秦中歲時記》:“寒食節,内僕司車與諸軍使為繩橛之戲。”《類說》卷一引《秦京雜記》:“寒食節,内僕司車與諸軍使為繩橛之戲。合車轍道兩頭打大橛,張繩橛上,高二尺許,須緊榜定,駕車盤轉,碾輪於繩上,過不失者,勝;落輪繩下者,輸。皆裝飾車牛賭物,動以千計。”
"繩橛之戲"是一個源自中國古代典籍的成語,其含義深刻,主要用于比喻束縛天性、戕害本真的行為。以下是基于權威漢語詞典及古籍文獻的詳細解釋:
繩橛之戲(拼音:shéng jué zhī xì)
指用繩索和木橛束縛、折磨馬匹的行為。後引申為人為施加束縛、摧殘自然本性或自由的行為,帶有強烈的貶義色彩。
合義:通過強制工具禁锢自由,使對象痛苦屈從。
該詞典出《莊子·馬蹄》:
“加之以衡扼,齊之以月題,而馬知介倪、闉扼、鸷曼、詭銜、竊辔。故馬之知而能至盜者,伯樂之罪也……夫加之以衡扼,齊之以月題,而馬知介倪闉扼鸷曼詭銜竊辔。使馬知去就之分,而後有鞭策之威,而馬之死者已過半矣……及至伯樂,曰:‘我善治馬。’燒之,剔之,刻之,雒之,連之以羁馽,編之以皂棧,馬之死者十二三矣!饑之,渴之,馳之,驟之,整之,齊之,前有橛飾之患,而後有鞭策之威,而馬之死者已過半矣!”
核心思想:
莊子借“伯樂治馬”批判人為規範對自然本性的破壞。“繩橛之戲”象征統治者以禮法、制度強行約束民衆,導緻天性扭曲與社會悲劇。
《漢語大詞典》:
“以繩索和馬嚼子束縛馬匹。比喻束縛天性。”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二版),上海辭書出版社,第9卷第114頁。
《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指用繩和橛束縛馬。喻指對自然本性的摧殘。”
來源:商務印書館《古代漢語詞典》電子版(線上資源)。
清代章學誠《文史通義》:
“若以繩橛之戲強束才士,猶伯樂之傷馬也。”
(以制度強行約束人才,如同伯樂傷馬。)
現代哲學研究:
學者陳鼓應指出:“‘繩橛之戲’是莊子對儒家禮教異化的隱喻,強調‘無為而治’的合理性。”
該詞今多用于批判:
參考資料:
“繩橛之戲”是古代一種結合駕車技巧與博弈的競技活動,具體解釋如下:
如需進一步了解文獻原文或具體規則,可參考《秦中歲時記》等古籍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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