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神的意願。《文選·任昉<王文憲集序>》:“遠協神期,用彰世祀。” 呂向 注:“遠合於鬼神之間,用明代祠祀之禮也。”
(2).猶心期。謂彼此深切了解。《文選·謝靈運<廬陵王墓下作>詩》:“神期恒若存,德音初不忘。” 張銑 注:“心於神明期恒如存也,思接德音之初,于今不忘。”
"神期"是漢語中具有複合語義的古典詞彙,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一、宗教祭祀語境下的時間概念 《漢語大詞典》收錄該詞為"神靈歸返的期限",特指古代祭祀活動中測算出的神明降臨時段。如《禮記·郊特牲》記載:"蔔郊受命于祖廟,作龜于祢宮,所以交于神明者,神期不敢忘",此處的"神期"指通過占卜确定的祭祀吉時,具有嚴格的儀式時間屬性。
二、文學語境中的永恒意象 魏晉文學中該詞衍生出"精神永存"的哲學内涵,王力《古漢語常用字字典》引劉琨《答盧谌詩》"神期恒存,德音永宣"為例,注解說解為"精神境界的永恒性"。唐代李商隱《祭裴氏姊文》"神期如在,精意不愆"的用法,則進一步将詞義擴展到對精神不朽的文學化表達。
該詞的語義演變軌迹清晰呈現出從具象祭祀術語到抽象哲學概念的轉化過程,在《全唐詩》《昭明文選》等典籍中存有二十餘處用例,多用于表達對超越性精神境界的追求。
“神期”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兩種含義:
神的意願
指宗教或神話中神明所預示的意志或安排,常用于古代文獻中表達對天命的遵從。例如《文選·任昉<王文憲集序>》提到“遠協神期”,呂向注解為“遠合於鬼神之間”,即強調符合神明旨意。
彼此深切了解
引申為心靈相通、心意契合的狀态。如謝靈運在《廬陵王墓下作》中寫道“神期恒若存”,張銑注解為“心於神明期恒如存也”,表達對逝者精神長存的追念。
若需進一步探究古籍原文或相關研究,可參考《文選》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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