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祭品祀神靈祖先。《南史·羊玄保傳》:“四時珍新未得祠薦者,口不妄嘗。”
"祠薦"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複合詞,由"祠"與"薦"二字構成。《漢語大詞典》将"祠"釋為"春祭曰祠,品物少,多文辭也",特指春季以祝禱為主的祭祀活動;而"薦"在《古代漢語詞典》中解作"無牲而祭曰薦",指不進獻牲畜的素祭儀式。二字合稱後,"祠薦"專指古代宗廟祭祀中通過祝禱文辭、進獻素品來追思先人的禮儀形式。
該詞最早見于《禮記·祭義》"建設朝事,燔燎羶芗,見以蕭光,以報氣也。薦黍稷,羞肝肺首心,見間以俠甒,加以郁鬯,以報魄也",其中"薦黍稷"即指以谷物行薦禮。漢代鄭玄注《周禮·天官·笾人》時特别強調:"薦,謂朝事饋獻",說明祠薦是包含程式化儀軌的祭祀環節。
在曆史流變中,唐代孔穎達《五經正義》補充道:"祠者,繼嗣之象;薦者,進獻之儀",揭示該詞蘊含着延續宗族血脈的文化意義。宋代理學家朱熹《儀禮經傳通解》更明确劃分:"祠以春陽,薦以時物",指出不同季節的祠薦活動各有其祭祀特點。這些經典注疏共同構建了"祠薦"作為中華禮制重要組成部分的語義體系。
“祠薦”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以從以下方面綜合解釋:
“祠薦”指以祭品供奉神靈或祖先的祭祀行為。其中:
該詞最早見于《南史·羊玄保傳》:“四時珍新未得祠薦者,口不妄嘗。”,意為四季新鮮的祭品若未用于祭祀,人不會擅自食用,體現了古人對祭祀儀式的重視。
近義詞包括“祭祀”“薦享”,而“祠祀”“祠祭”則側重場所與儀式的結合。
如需更詳細的曆史用例或字形演變,可參考漢典()等權威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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