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參酌評定。《新唐書·劉瑑傳》:“由 武德 訖 大中 ,凡二千八百六十五事,類而析之,參訂重輕,號《大中刑律統類》以聞。” 宋 陸遊 《光宗冊寶賀表》:“乃咨元老大臣之參訂,兼采議郎博士之讨論,勒崇垂鴻,極高蟠厚。”
(2).參校訂正。 宋 張淏 《雲谷雜記》卷一:“以二書參訂,稍稍可讀。” 清 章學誠 《文史通義·與族孫守一論史表》:“僕處所存《春秋》、《史記》、前後《漢書》、《三國志》諸表攜挈有年,竟未為足下一加參訂,媿甚。”
參訂(cān dìng)是漢語中一個具有複合語義的動詞,其核心含義指通過比對、考校不同資料或觀點,對内容進行修正與完善。以下從詞典釋義、語義演變及現代應用三個角度展開分析: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定義為“參考并訂正”,強調在已有文本基礎上,通過對照其他材料修正錯誤或補充不足。例如古籍校勘中“參訂諸本異同”即指綜合多個版本進行校改。
《漢語大詞典》
補充說明其含有“共同商議核定”的引申義,常見于集體修訂場景,如“邀學者參訂書稿”。
語素分解:
二字組合後形成“通過比驗以修正”的複合動作,屬并列式合成詞。
曆史用例:
明代《四書章句集注》序言載“參訂衆說”,體現學術考據傳統;清代《康熙字典》凡例中“參訂音訓”則指音韻校勘實踐。
該詞兼具“考校修正”與“合議核定”雙重功能,其權威性植根于漢語考據學傳統,現代應用則延伸至學術、出版及制度設計領域。
“參訂”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參酌評定
指在決策或制定規則時,綜合參考多方意見并進行評定。例如《新唐書·劉瑑傳》提到通過分析曆史事件“參訂重輕”,最終形成《大中刑律統類》。該用法常見于文獻編纂或制度制定中。
參校訂正
指通過對照不同版本或資料進行校對和修正。例如宋代張淏在《雲谷雜記》中通過“以二書參訂”使文本更易讀。清代學者章學誠也提到對史書表格進行參訂。
如需查看具體古籍原文或更多用例,可參考《新唐書》《雲谷雜記》等文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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