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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審的意思、秋審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秋審的解釋

[a judicial system of rehearing provincial cases of capital punishment in autumn in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明清兩代在秋季複審各省死刑案件的一種制度,由*********門審核案件,奏請皇帝裁決

餘經秋審。——清· 方苞《獄中雜記》

經秋審入矜疑。

詳細解釋

古代複審死刑案件的一種制度。因于秋季舉行,故稱。 清 制,各省于每年四月,對************尚未執行的案犯,再行審議,分為“情實”、“緩決”、“可矜”、“可疑”四類,報送刑部。秋八月,刑部會同大理寺等,對上述原判死刑的四類案件集中審核,提出意見,最後奏請皇帝裁決。《清史稿·穆宗紀二》:“諭停本年秋審,朝審勾決。”

詞語分解

網絡擴展解釋

秋審是明清時期(尤其是清朝)對死刑案件進行複審的重要司法制度,其核心在于通過多層複核确保死刑判決的公正性,最終由皇帝裁決。以下為詳細解釋:

一、定義與起源

秋審是清朝死刑複核制度的核心,源于明代的朝審制度。清代将其發展為針對各省死刑案件的複審程式,因固定在每年秋季舉行而得名。

二、時間與流程

  1. 地方初審:
    每年四月,各省督撫會同布政使、按察使對判處“斬監候”“絞監候”(即死刑緩決)的囚犯進行複核,提出處理意見并報刑部。
  2. 中央複審:
    八月,刑部會同大理寺、都察院等九卿官員在天安門外集中審核案卷,形成最終意見後奏請皇帝裁定。

三、分類與結果

案件經複核後分為五類:

四、制度意義

  1. 慎刑原則:通過多層審核減少冤案,體現對生命的重視。
  2. 中央集權:最終裁決權歸于皇帝,強化皇權對司法的控制。
  3. 規範化司法:與“朝審”形成互補,後者專審京師重案,秋審則覆蓋全國。

五、曆史發展

秋審正式确立于順治十五年(1658年),在《秋審條例》中逐步完善流程。其設計融合了明代經驗,成為清代司法體系的重要标志。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制度演變細節,可參考《清史稿·刑法志》及方苞《獄中雜記》等文獻。

網絡擴展解釋二

秋審的意思:

《秋審》是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其中“秋”表示秋天,是指一年的第三個季節;“審”表示審查、檢查的意思。所以,《秋審》的意思是在秋天進行審查或檢查的意思。

拆分部首和筆畫:

《秋審》的拆分部首和筆畫分别是:

來源和繁體:

《秋審》這個詞的來源并不清晰,可能是根據秋天的季節特點和審查、檢查的行為所組合而成的。《秋審》并沒有繁體字形式,因為繁體字主要在中文簡化運動後逐漸被淘汰。

古時候漢字寫法:

根據古時候的漢字寫法,可以使用以下方式寫成“秋審”:

例句:

以下是一些使用《秋審》的例句:

  1. 這是我們學校每年秋天的一個重要活動,是對學生學習成績的秋審。
  2. 公司經常在秋天進行員工的秋審,以評估其工作表現。

組詞:

與《秋審》相關的組詞有:

近義詞和反義詞:

與《秋審》意思相近或相關的詞語有:

與《秋審》意思相反的詞語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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