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行的意思、判行的詳細解釋
判行的解釋
批準施行。 清 袁枚 《隨園隨筆·畫題判行》:“今外省官行事曰判行。”《解放日報》1942.7.9:“各科上呈報告請示工作,或對區鄉指示工作,均須經過縣長判行,并由縣長署名,各科無對外行文之權。”
詞語分解
- 判的解釋 判 à 區别,分辨,斷定:判明。判辨。判據。判讀(利用已知的視覺信息符號來判斷新獲得的視覺信息的含義)。判斷。 分開,截然不同:判然。判若兩人。判若鴻溝。 評定:裁判。談判。判卷子。 司法機關對案件的
- 行的解釋 行 í 走:行走。步行。旅行。行蹤。行百裡者半九十。行雲流水(喻自然不拘泥)。行遠自迩。 出外時用的:行裝。行箧。行李。 流通,傳遞:行銷。風行一時。 從事:進行。 流動性的,臨時性的:行商。行營。
網絡擴展解釋
“判行”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批準施行,主要用于行政或官方文書的審批流程。以下是詳細解釋:
1.基本釋義
- 拼音:pàn xíng(注音:ㄆㄢˋ ㄒㄧㄥˊ)
- 定義:指上級對下級提交的文書、方案等進行審核并批準執行。
2.曆史與用法
- 清代用例:清代學者袁枚在《隨園隨筆》中提到“今外省官行事曰判行”,表明這一詞彙在地方行政中的使用傳統。
- 近代實例:1942年《解放日報》記載,縣級行政中,各科上報工作需經縣長“判行”并署名,說明其作為官方流程的嚴謹性。
3.字義分解
- 判:包含“評定”“裁決”之意(如判卷、判決)。
- 行:此處讀作“xíng”,指“施行”“執行”。
4.與其他解釋的差異
- 部分資料(如)将“判行”解釋為“判斷行為”,但此說法缺乏權威文獻支持,可能為誤讀。主流釋義仍以“批準施行”為準。
5.應用場景
- 多用于政府、企業等層級審批場景,強調權威性和程式性。例如:“此文件需領導判行後方可生效。”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隨園隨筆》或近代行政文獻中的具體用例。
網絡擴展解釋二
判行是一個漢字詞,由兩個部分組成,包括判和行。判的拆分部首是刀,行的拆分部首是行。
判的筆畫數是5畫,行的筆畫數是6畫。
判行這個詞源于古代漢語,意為判斷和決定。在古代,官府會判行一些法律和規定,來決定某事情的結果。
判行在繁體中文中的寫法與簡體中文相同,沒有變化。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判的古字形為“辡”,行的古字形為“行”。這些形狀已經不再使用,現代漢字采用了簡化字的形式。
以下是判行的例句:
1. 他們在開庭之後立即判行了刑罰。
2. 法官需要仔細判行,來決定被告的刑罰。
判行可以和其他詞組合成新的詞,例如:
1. 判決:意為法庭做出判決。
2. 判定:意為根據事實和證據作出判斷。
3. 判罰:意為官方決定的刑罰。
判行的近義詞包括:決定、裁決、宣判等。
判行的反義詞包括:遲疑、猶豫、拖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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