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judicial system of rehearing provincial cases of capital punishment in autumn in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明清两代在秋季复审各省死刑案件的一种制度,由*********门审核案件,奏请皇帝裁决
余经秋审。——清· 方苞《狱中杂记》
经秋审入矜疑。
古代复审死刑案件的一种制度。因于秋季举行,故称。 清 制,各省于每年四月,对************尚未执行的案犯,再行审议,分为“情实”、“缓决”、“可矜”、“可疑”四类,报送刑部。秋八月,刑部会同大理寺等,对上述原判死刑的四类案件集中审核,提出意见,最后奏请皇帝裁决。《清史稿·穆宗纪二》:“諭停本年秋审,朝审勾决。”
秋审是明清时期(尤其是清朝)对死刑案件进行复审的重要司法制度,其核心在于通过多层复核确保死刑判决的公正性,最终由皇帝裁决。以下为详细解释:
秋审是清朝死刑复核制度的核心,源于明代的朝审制度。清代将其发展为针对各省死刑案件的复审程序,因固定在每年秋季举行而得名。
案件经复核后分为五类:
秋审正式确立于顺治十五年(1658年),在《秋审条例》中逐步完善流程。其设计融合了明代经验,成为清代司法体系的重要标志。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案例或制度演变细节,可参考《清史稿·刑法志》及方苞《狱中杂记》等文献。
《秋审》是由两个汉字组成的词语,其中“秋”表示秋天,是指一年的第三个季节;“审”表示审查、检查的意思。所以,《秋审》的意思是在秋天进行审查或检查的意思。
《秋审》的拆分部首和笔画分别是:
《秋审》这个词的来源并不清晰,可能是根据秋天的季节特点和审查、检查的行为所组合而成的。《秋审》并没有繁体字形式,因为繁体字主要在中文简化运动后逐渐被淘汰。
根据古时候的汉字写法,可以使用以下方式写成“秋审”:
以下是一些使用《秋审》的例句:
与《秋审》相关的组词有:
与《秋审》意思相近或相关的词语有:
与《秋审》意思相反的词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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