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奪取;索取。《魏書·李沖傳》:“是時牧守子弟多侵亂民庶,輕有乞奪。”《法苑珠林》卷二一:“有盾甚愛,患人乞奪,曾未示人。”
“乞奪”為古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為通過請求或強制手段獲取他人物品。根據《漢語大詞典》及《古代漢語詞典》釋義,該詞包含兩層語義:
乞求獲取(來源:《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版)
指以謙卑姿态請求他人給予財物,常見于宋元時期文書記載。如《朱子語類》載“饑民乞奪谷粟”反映被動索取形态。
強占掠奪(來源:《古代漢語詞語考釋》中華書局)
明清文獻中衍生出暴力奪取義項,明代《警世通言》第二十四卷“強人乞奪家産”即為此類用法,此時詞義趨近“劫奪”。
該詞現代已退出常用詞彙體系,僅存于方言及特定曆史文獻研究領域。權威語言研究機構如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方言大詞典》收錄了該詞在晉語區的殘存用法,指代非正當手段的物品轉移行為。
“乞奪”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及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釋:
“乞奪”指通過懇求或乞求的方式奪取他人財物或權力,包含“索取”和“強行獲取”的雙重含義。其中,“乞”表示請求或乞求,“奪”則強調奪取行為()。
曆史記載:
《魏書·李沖傳》提到“牧守子弟多侵亂民庶,輕有乞奪”,反映古代官員親屬濫用權力索取百姓財物()。
《法苑珠林》卷二一記載“有盾甚愛,患人乞奪,曾未示人”,描述因擔憂被強索而隱藏心愛之物()。
使用場景:
多用于諷刺通過道德綁架或軟性脅迫手段獲取利益的行為,常見于批評不擇手段之人()。
該詞隱含權力不對等的語境,如古代官員借身份之便強取民財,或現代借人情關系索要資源。其行為介于“乞求”與“搶奪”之間,帶有貶義色彩。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具體案例,可參考《魏書》《法苑珠林》等文獻(來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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