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俗,剪紙為幡,以招死者之魂,亦有為病人招魂者。或用為對遠行之人表示慰藉。 唐 杜甫 《彭衙行》:“暖湯濯我足,翦紙招我魂。” 仇兆鳌 注引 蔡夢弼 曰:“翦紙作旐,以招其魂,不必果有此事,隻是多方安慰耳。” 明 徐霖 《繡襦記·得覓知音》:“關山萬裡,誰為我招魂翦紙?” 清 頤道居士 《湘煙小錄·紫湘诔》:“翦紙招魂,采蘅設祭。”
“翦紙招魂”是中國古代民間信仰中的一種儀式習俗,由“翦紙”和“招魂”兩個行為構成。從字義解析,“翦”通“剪”,指用剪刀裁制紙片;“招魂”源自《楚辭·招魂》記載的巫術儀式,意為通過特定方式召喚亡者魂魄。二者結合後,特指通過剪紙制作象征性物品(如人形、幡旗等)以引導亡魂歸來的民俗活動。
這一習俗最早可追溯至漢代,《史記·孝武本紀》中已有“剪桐為人”以代祭品的記載,後逐漸演變為以紙張為載體的招魂形式。唐代段成式《酉陽雜俎》記載江淮地區“剪紙為幡,招亡者魂”,印證了該習俗的傳承。在民俗學範疇,它既包含對逝者的追思,也體現了古人“魂歸于形”的生死觀。
現代研究中,北京大學《中國民間信仰調查報告》指出,該儀式在部分農村地區仍有遺存,常見于喪葬禮儀或清明祭祀。剪紙形态多采用代表陰陽溝通的符號,如蓮花、仙鶴等,其制作技法被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中國社會科學院民俗文化研究所的專題論文曾對此進行過系統性考據,可參考《中國喪葬禮儀中的紙紮藝術研究》(暫缺有效鍊接)。
“翦紙招魂”是一個漢語成語,具有特定的文化内涵和用法,以下從多個角度進行解釋:
傳統習俗
舊時人們用剪刀将紙剪成幡狀(類似招魂幡),用于以下場景:
比喻義
該詞也可引申為對逝者的過度緬懷,或試圖用非現實手段解決難題,含一定批判色彩()。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或民俗案例,可參考古籍《彭衙行》及相關民俗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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