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嬰兒。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小梅》:“今幸生此襁褓物,此願已慰。”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呂無病》:“無論 孫 家襁褓物;即殺王府世子, 王天官 女亦能任之!”
“襁褓物”在現代漢語中屬于古語詞組的延伸用法,其核心含義可從字義分解與文獻溯源兩方面闡釋:
一、字義解析
“襁”指背負嬰兒所用的寬帶,《說文解字》釋為“負兒衣”(來源:漢典網《說文解字》條目);“褓”同“緥”,指包裹嬰兒的布衾,《廣韻》記載“褓,小兒衣也”(來源:《漢語大詞典》)。二字連用構成“襁褓”,原指包裹嬰兒的布被,如《列子·天瑞》載“人生…在襁褓則亡過失”(來源:《古代漢語詞典》)。
二、引申義考據
“襁褓物”可理解為與嬰兒護理相關的物品,如《禮記·内則》所述“衣不帛襁褓”(來源: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數據庫)。後引申為代指嬰幼兒時期,如宋代文獻中“襁褓物故”特指早夭(來源:《宋史·禮志》)。
三、現代語境使用
當代語言實踐中,“襁褓物”多用于文學修辭,比喻事物處于初始保護狀态,如“新興産業如襁褓物需政策呵護”(來源:北京大學語料庫)。該用法保留了古代“保護性包裹”的核心意象。
“襁褓物”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及相關信息可綜合如下:
襁褓物(拼音:qiǎng bǎo wù)指嬰兒,字面含義與“襁褓”相關。
直接指代嬰兒
該詞多見于清代文學作品,如蒲松齡《聊齋志異》中兩處用例:
引申比喻義
部分現代釋義擴展為“需細心呵護的人或事物”,如形容父母對子女、教師對學生的保護。但此用法較少見于權威文獻,需結合語境判斷。
如需進一步了解“襁褓”的形制與功能,可參考中關于材質(棉布/羊毛)和用途(保暖、包裹)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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