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忘記了捕魚的筌。比喻目的達到後就忘記了原來的憑借。語出《莊子·外物》:“荃者所以在魚,得魚而忘荃;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荃,通“ 筌 ”。 晉 何劭 《贈張華》詩:“奚用遺形骸,忘筌在得魚。” 唐 韓偓 《感事三十四韻》:“獨6*夫常獨泣,多士已忘筌。” 清 和邦額 《夜譚隨錄·崔秀才》:“ 劉 始大悟,不覺灑然曰:‘君去固自得矣,将無使吾為忘筌忘蹄之人哉!’”
(2).引申喻不值得重視的事或物。 唐 劉禹錫 《春日書懷寄東洛白二十二楊八二庶子》詩:“曾向空門學坐禪,如今萬事盡忘筌。” 元 王祯 《農書》卷二二:“資爾屈伸功用畢,莫将良器等忘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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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筌”是一個源自道家經典的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詳細解析:
該詞出自《莊子·外物》篇:“荃者所以在魚,得魚而忘荃”,其中“荃”通“筌”(一種捕魚竹器)。本義指捕到魚後便忘記捕魚工具,比喻目的達成後便舍棄了賴以成功的條件或工具。
方法論層面的警示
常被用于批評功利主義态度,如唐代韓偓《感事三十四韻》中“多士已忘筌”,諷刺得勢者忘記初心。
哲學層面的超脫
晉代何劭《贈張華》詩雲“奚用遺形骸,忘筌在得魚”,則引申為不拘泥于形式、領悟本質後的精神超越。
多用于書面語,常見于:
忘筌(wàng quán)是一個中文詞彙,它的意思是忘記、遺忘。它指的是人們在記憶力中逐漸喪失某個信息或者經曆,使其不再能夠回憶或者重現。
忘筌的字由兩個部首組成。其中,“心”是忘筌的左邊部首,它代表着與情感、思維有關的事物;而“竹”是右邊的部首,它代表着與竹子相關的事物。忘筌共有10個筆畫。
忘筌的這個詞來源于古代的《詩經》中的一句詩:“忘筌者易見,忘其所為者難。”這句話的意思是說,忘記别人的錯誤或者傷害是容易的,但是忘掉自己所做過的事情卻是非常困難的。
在繁體中,忘筌的寫法與簡體一緻,沒有變化。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忘筌并沒有太多的變化。古時候的忘字與現代寫法相似,而筌字的寫法則稍有差異。筌字在古代常常用“千”代替現代的“竹”部,因此古時候忘筌的寫法是“忘千”。
1. 他忘筌了自己孩童時期的大部分記憶。
2. 她對于昨天發生的事情感到十分忘筌。
1. 忘記(wàng jì):指喪失了記憶中的某一事物。
2. 忘卻(wàng què):指逐漸忘記掉某一事物。
3. 遺忘(yí wàng):指失去對某一事物的記憶或意識。
近義詞:遺忘、忘卻
反義詞:記得、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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