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勾結盜賊。 宋 葉適 《毛夫人墓表》:“治叛國當明逆順,今籍陰通賊十數大家貲數千萬,何不給,而重斂疲民!”
通賊是漢語中的曆史詞彙,其核心含義指與盜匪、叛亂者或敵對勢力暗中勾結、聯絡的行為,帶有明顯的貶義色彩。以下從詞典釋義、曆史用法及語義演變角度詳細解析:
基本構成
組合義:通過暗中聯絡支持敵對勢力,損害國家或集體利益。
權威詞典定義
《漢語大詞典》明确釋義為:“勾結盜匪或敵人”,如清代文獻《蕩寇志》中“通賊造反”即指勾結叛軍(上海辭書出版社,1992年,第10卷 第107頁)。
《古代漢語詞典》進一步标注其法律屬性,強調“通賊”屬“重罪”,多見于明清律法(商務印書館,2014年,第1486頁)。
法律文獻中的“通賊”
明清律法将“通賊”列為謀叛罪。如《大明律·刑律》規定:“凡謀叛,但共謀者,不分首從皆斬;若通賊情,傳遞消息者同罪”(中華書局點校本,2019年)。此語境下,“通賊”特指向叛軍提供情報或物資的行為。
文學作品的批判色彩
古典小說常以“通賊”刻畫反派角色。例如:
《水浒傳》第四十回:“黃文炳道:‘……這封書必然是有通賊的勾當。’”(人民文學出版社,1975年)。
此處指私通梁山賊寇,凸顯其道德背叛屬性。
詞義窄化
現代漢語中,“通賊”因社會結構變遷而罕用,但仍在方言(如閩南語)中保留“為盜匪做内應”的含義(《漢語方言大詞典》,中華書局,1999年)。
近義替代詞
當代多用“通敵”(勾結敵方勢力)、“窩藏”(隱匿罪犯)等法律術語替代,語義更精準(《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2016年)。
“通賊”是一個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如需更完整的釋義或例句,可參考漢典等權威來源。
阿宜百侶本格貶身變星比比劃劃鄙黩炳靈公避年殘存誠必稱副詞氣道業大侵雕劇峒室斷管殘沈敦敦蹲伏翻空出奇返祖現象發飄腐心國賓館韓香黃湯淡水毀蕩甲兵假面江沙劍吷佳尚荊和驚震機體揪辮子镌琢枯潤剌骨老巢馬靸昧地謾天埔頭切韻尚且莎衣事往日遷室隩雙月刊說錯素譽貼譜通判痛入骨髓土蜂委聚韋絮襲拔襲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