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貪婪放縱。 明 張居正 《答河道巡撫楮愛所書》:“前 牛希尹 與督撫同居一城,敢行貪肆。”《明史·宦官傳二·李芳》:“﹝ 陳洪 ﹞尤貪肆,内閣大臣亦有因之以進者。”《清史稿·文苑傳一·錢謙益》:“﹝ 溫體仁 ﹞後賄 常熟 人 張漢儒 訐 謙益 貪肆不法。”
貪肆是古漢語複合詞,由“貪”與“肆”二字組合而成,其核心含義指貪婪放縱、毫無節制,多用于描述人性或行為的負面特質。以下是權威漢語工具書及典籍中的詳細解釋:
貪(tān)
《漢語大詞典》釋為:“求多,不知足;愛財,吝啬。”引申為對財物、權力、欲望的過度追求。如《說文解字》注:“貪,欲物也。”
來源:《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08年)
肆(sì)
《古代漢語詞典》釋為:“放縱,任意行事。”含不受約束、肆意妄為之義。《左傳·昭公十二年》有“昔穆王欲肆其心”之例。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2014年)
複合義“貪肆”
兩字結合後,強調貪婪與放縱的雙重惡性。《漢語大辭典》明确釋義:“貪求無度,恣意妄為。”多用于批判官吏腐敗或人性堕落。
來源:《漢語大辭典》(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7年)
曆史文獻
《宋史·奸臣傳》載:“(蔡京)貪肆兇悖,蠹國害民”,直指其斂財無度、濫用職權的惡行。
來源:《宋史》(中華書局點校本)
文學作品
明代《醒世恒言》中批判:“貪肆之性,如壑難填”,喻指人性貪婪永無止境。
來源:《醒世恒言》(人民文學出版社,1956年校注本)
在當代語境中,“貪肆”仍保留古義,但使用頻率較低,多見于曆史研究或文學評論,形容極端腐敗或道德淪喪的行為。例如:“權貴貪肆,終緻民怨沸騰。”(《中國廉政史話》)
來源:《中國廉政史話》(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0年)
說明:因該詞屬古漢語範疇,權威釋義主要源自經典辭書及古籍,故引用來源以紙質出版物為準。網絡公開的可靠詞典資源(如《漢語大詞典》線上版)需訂閱訪問,此處暫不提供鍊接。
"貪肆"是一個漢語複合詞,其含義與用法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基本詞義
指貪婪放縱的品性行為,包含對物質的無節制追求與道德約束的喪失。該詞屬于貶義詞彙,常見于曆史文獻中對官員或權勢者的負面評價,如《明史》中記載宦官陳洪"尤貪肆",體現其濫用職權斂財的劣迹。
詞素構成分析
文獻例證
典型用例包括明代張居正批評官員牛希尹"敢行貪肆"(《答河道巡撫楮愛所書》),以及清代史書指控錢謙益"貪肆不法"(《清史稿》),均用于揭露權力階層的腐敗現象。
近義與反義
使用場景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主要出現在曆史研究、古典文學解析等場景,日常表達中可用"貪婪腐敗""以權謀私"等替代表述。需注意其書面語屬性,口語中使用可能顯得生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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