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勸說曉喻。《資治通鑒·唐太宗貞觀四年》:“ 突厥 既亡, 營州 都督 薛萬淑 遣 契丹 酋長 貪沒折 説諭東北諸夷, 奚 、 霫 、 室韋 等十餘部皆内附。”《資治通鑒·唐太宗貞觀四年》:“及 儉 徙 勝州 都督,州司奏 思結 将叛,詔 儉 往察之。 儉 單騎入其部落説諭,徙之 代州 ,即以 儉 檢校 代州 都督, 思結 卒無叛者。”
喜悅愉快。《漢書·杜邺傳》:“将軍宜承順聖意,加異往時,每事凡議,必與及之,指為誠發,出於将軍,則孰敢不説諭?” 顔師古 注:“言此之意指皆出忠誠,彼必和悅,無憂乖異也。説讀曰悅。”
“説谕”(或寫作“說谕”)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需結合不同語境和文獻來源綜合理解。以下是詳細解釋:
勸說曉喻
指通過言語說服、開導他人,使其接受某種觀點或行動。這一含義在《資治通鑒》中多次出現,例如:
喜悅愉快(通假用法)
在《漢書·杜邺傳》中,“説谕”通“悅谕”,意為因忠誠而使人感到和悅。此處“説”讀作“悅”(yuè),屬于通假現象。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資治通鑒》《漢書》原文或權威字典釋義。
《説谕》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傳達指令或告誡。它包含了口與言兩個部首,表達了通過口說話的含義。
《説谕》詞的第一個部首是「言」,意為言語;第二個部首是「口」,意為口腔。它的筆畫數為15畫。
《説谕》一詞的來源較為晚,最早出現在清代文獻中。在繁體中,它的寫法為「説諭」。
在古代漢字文字中,寫作「説諭」的形式一般較為常見。在這種寫法中,「諭」的下方會有一個小「說」字,表示表達的意思。
1. 他受命向部隊發表了一份莊嚴的《説谕》。
2. 老師用嚴肅的語氣向同學們發表了一番《説谕》。
谕旨、教谕、谕示、口谕。
告誡、規勸、勸誡、告誡。
勸慰、安撫、鼓勵、稱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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