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以說合房産買賣或租賃為職業的人。《儒林外史》第二七回:“ 鮑廷璽 次日同 王羽秋 商議,叫了房牙子來,要當房子。”《儒林外史》第三三回:“ 遲衡山 路熟,找着房牙子,一路看了幾處河房,多不中意。”
“房牙子”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漢語詞彙,指舊時在房産買賣、租賃交易中充當中間人、撮合雙方成交并從中抽取傭金的人。其含義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詳細闡釋:
核心定義與角色性質
“房牙子”本質上是房地産交易領域的“牙人”或“牙商”。“牙人”是中國古代及近代對市場交易中介人的統稱。在房産交易中,“房牙子”憑借對當地房源、價格、交易流程的熟悉,為買賣或租賃雙方牽線搭橋、提供信息、協調價格、促成契約籤訂,并據此收取一定比例的傭金(俗稱“牙錢”或“中費”)。其角色類似于現代的房地産經紀人,但在運作方式、法律地位和社會認知上存在曆史差異。來源:《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對“牙人”、“牙商”及地方性稱謂的解釋。
曆史背景與行業特點
這一職業在宋元時期已見雛形,至明清及民國時期尤為活躍。他們通常活躍于城鎮的茶館、市場等特定場所,或通過個人關系網絡獲取信息。其業務不僅限于住宅,也涉及商鋪、土地等不動産。由于交易涉及金額較大且關乎民生,“房牙子”往往需要具備一定的信譽和行業經驗,但也常因信息不對稱、欺瞞哄騙、哄擡價格等行為而受到诟病。來源:關于中國傳統商業史及市井文化的研究著作,如《中國典當制度史》、《市井圖景裡的中國人》等。
職責與運作方式
别稱與地域性稱謂
“房牙子”是較為通用的書面或北方地區的稱呼。在不同地域,該職業還有多種俗稱,如:
法律地位與社會變遷
曆史上,官府對牙行(包括房牙)實行登記管理,需領取“牙帖”(營業執照)并繳稅(牙稅)。清代律例(如《大清律例》)對牙行的職責、禁止行為有相關規定。民國時期延續了類似制度。隨着近代社會變遷和現代房地産經紀行業的規範化發展,傳統的、缺乏監管的“房牙子”模式逐漸衰落,被持有專業資質、受法律約束的房地産中介機構和個人所取代。來源:清代《大清律例·戶律·市廛》中“私充牙行埠頭”條款;民國相關商業法規研究。
“房牙子”是中國傳統社會經濟背景下,在不動産交易市場中扮演中介角色的特定職業稱謂,反映了特定曆史階段的商業形态和社會關系。其核心含義指向房産交易的居間撮合者,并帶有鮮明的時代烙印和地方文化特色。
“房牙子”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語,根據不同的語境和文獻來源,解釋如下:
在明清小說及曆史文獻中,“房牙子”指舊時以說合房産買賣或租賃為職業的中介人,類似于現代的房産經紀人。這一解釋得到《儒林外史》等經典文獻的佐證:
部分資料(如)将其解釋為成語,表示“争執不休、互不相讓的狀态”。但此說法缺乏權威文獻支撐,且與主流曆史記載沖突,可能是誤傳或方言中的引申義。
如需更完整的古籍例證,可參考《儒林外史》相關章節或《漢語大詞典》。
矮矬子阿熱拜匣頒衣杯中臕澆慘勁草魚腸緒儲君錯連鞑靼殚籌當夜打鋪端原獨蠒頓防笃義二齊付任赙送符厭鋼瓶告俘公儲軌躅滾土過濾嘴國民經濟洪泛懷痾家散人亡結舌鉗口钜卿開柙出虎曠疏匮止俚近龍绡論究慕古芘藾輕駛山迳燒灰詩颠死法祀壇松花江蒜發體伏鲀科望祀玩侮霧閣雲窗相吵饷糈消瘠小貓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