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佛教語。僧衆。 唐 義淨 《南海寄歸内法傳》卷二:“見客僧創來入寺,於五日内,和衆與其好食,冀令解息。”
(2).使百姓和順。 唐 黃滔 《多寶塔碑記》:“至如戢兵保土,安民和衆之類,亦猶川陸之徂 秦 適 洛 焉。” 清 梅曾亮 《贈林侍郎序》:“然後能勤民急公,豐財和衆,禮俗達而政教成。”
“和衆”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以下兩種主要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指佛教中的僧侶群體,即共同修行的僧人團體。這一用法在唐代文獻中已有記載,例如:
指通過治理或教化讓民衆和睦順服。例如:
将“和衆”解釋為“與衆不同”,這與權威古籍中的定義不符,可能是對詞語的誤讀。建議以佛教及社會治理的釋義為準。
和衆是一個漢語詞彙,表示與衆人保持和諧、融洽的關系。它強調與群體共同溝通、協作和共享,以達到和諧、和睦的狀态。
和衆的部首是單人旁(卧)和人旁(亻)。其中,單人旁是由立刀旁加上自下而上、自右而左的一豎構成,人旁是由一橫和兩豎構成。
根據部首,和衆的總筆畫數為9畫。
和衆是由兩個獨立的漢字組合而成:和和衆。和字的基本意思是和諧、融洽,衆字的基本意思是群體、衆人。因此和衆表示與衆人保持和諧、融洽的狀态。
在繁體字中,和字的形狀稍有不同,但整體意義相同,可以表示相同的概念。
在古代,和字的寫法也有一些變化。例如,在古文中,和字的上部常常寫作禾,下部寫作口,表示人與食物之間的和諧關系。衆字的古代寫法較為穩定,拆分部首後的構造也基本相同。
1. 他與衆人相處融洽,總能營造出一個和衆的氛圍。
2. 在團隊合作中,大家要互相協作,永遠保持和衆的态度。
3. 這個社區的居民都很友善,形成了一個彼此和衆的社會風氣。
和諧、和睦、協作、合作、團結
和睦、融洽、合諧、協調
矛盾、緊張、沖突、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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