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trange voice or affected manner] 形容聲音、語調、唱腔等滑稽或古怪難聽
形容聲音、語調、唱腔等滑稽或古怪難聽。 魯迅 《二心集·宣傳與做戲》:“倘使他們扮演一回之後,就永遠提着青龍偃月刀或鋤頭,以 關老爺 、 林妹妹 自命,怪聲怪氣,唱來唱去,那就實在隻好算是發熱昏了。” 王蒙 《深的湖》:“我憤怒地怪聲怪氣地學着唱。”
“怪聲怪氣”是漢語中常見的四字短語,由兩個“怪”字與“聲”“氣”組合構成,屬于重疊式結構。從構詞法分析,“怪”表示異常、不尋常,“聲氣”原指說話的聲音和語氣,整體形容人說話或發聲時音調、語氣怪異,帶有刻意扭曲或誇張的特征,常傳遞出譏諷、輕蔑或令人不適的情感色彩。
該詞在實際使用中可分為兩類語境:一是指人故意用扭曲的嗓音說話,例如捏着嗓子模仿他人時“怪聲怪氣地學舌”(《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二是指物體發出的異常聲響,如“老舊的木門在風中發出怪聲怪氣的吱呀聲”(《漢語形容詞用法詞典》)。值得注意的是,其情感色彩隨語境變化,既可用于中性描述異常聲響,也可在特定語境中隱含負面評價,暗示行為做作或令人反感。
權威辭書《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将其歸類為狀态形容詞,強調“聲音怪異”的核心語義。在語法功能上多作狀語(如“怪聲怪氣地喊叫”)或定語(如“怪聲怪氣的腔調”),與近義詞“陰陽怪氣”相比,後者更多指向态度暧昧而非聲音特質。該詞語源可追溯至清代白話小說,在《兒女英雄傳》等作品中已見類似表達,近現代經由老舍、茅盾等作家作品推廣,成為現代漢語高頻口語詞彙。
“怪聲怪氣”是一個漢語成語,常用于形容聲音、語調或行為方式的怪異。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形容聲音、語調、唱腔等滑稽古怪或令人不適,常帶有貶義色彩。例如說話時故意用尖細、沙啞或扭曲的嗓音,或模仿他人時誇張變調。
源自魯迅《二心集·宣傳與做戲》,原文批評某些人用怪異方式表演,如“以關老爺、林妹妹自命,怪聲怪氣,唱來唱去,那就實在隻好算是發熱昏了”。
該成語的英文翻譯可參考“strange voice or affected manner”,近義詞有“陰陽怪氣”,反義詞如“字正腔圓”。使用時需結合語境,避免過度貶義引發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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