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秋 齊 管仲 輔佐 齊桓公 時,劃分地方行政區域,使士、農、工、商四民分别聚居。士民聚居的地區稱“士鄉”。《國語·齊語》:“ 管子 於是制國以為二十一鄉;工商之鄉六,士鄉十五。”《後漢書·鄭玄傳》:“昔 齊 置‘士鄉’, 越 有‘君子軍’,皆異賢之意也。”
士鄉是古代中國特有的行政區劃名稱,特指春秋時期齊國為集中管理武士階層而設立的聚居地。其核心含義如下:
“士鄉”指春秋時齊國專為“士”(武士階層)劃分的行政區域。據《管子·小匡》記載,齊桓公采納管仲建議,将國都劃分為二十一鄉,其中工商之鄉六處,士鄉十五處。此處“士”特指脫離生産、專司軍政的武士群體,與“農”“工”“商”并列,形成四民分業的社會結構 。
隨着戰國時期郡縣制推行和貴族階層瓦解,“士”的含義逐漸從武士擴展為知識階層(如策士、文士),專指武士聚居的“士鄉”概念隨之消失,成為特定曆史術語 。
參考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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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圖書館古籍庫(檢索“日知錄”)
“士鄉”是春秋時期齊國在管仲輔佐齊桓公時推行的一種行政制度,具體含義如下:
士鄉指士民(貴族或武士階層)聚居的特定區域。管仲将齊國劃分為21個鄉,其中15個為“士鄉”,6個為工商之鄉,實現士、農、工、商四民分居。
這一制度體現了早期戶籍管理與職業分工結合的治理思想,對齊國稱霸有重要推動作用,也為後世行政劃分提供了參考。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查閱《國語》《後漢書》等原始文獻,或參考相關曆史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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