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erve in the army instead of sb. to get some money] 舊指為錢替人去當兵
賣壯丁(mài zhuàngdīng)是漢語中的曆史詞彙,特指中國近代(尤指民國時期)貧困男子為獲取錢財,自願頂替他人服兵役的行為。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三層:
字面構成
“賣”指出售自身權益,“壯丁”指符合兵役年齡的健康男子(通常為18-45歲)。該詞直指以身體為商品換取金錢的交易行為。
曆史背景
在國民政府“抽丁制”兵役政策下,富戶常通過賄賂免役,貧民則被迫替人當兵。“賣壯丁”本質是底層民衆在生存壓力下的被動選擇,與強制征兵的“抓壯丁”形成對比。
制度性壓迫的産物
據《劍橋中華民國史》記載,1940年代壯丁買賣價格約30-100銀元,相當于貧農數年收入。此現象揭露了戰時兵役制度的階級不平等。
文學中的典型意象
作家沙汀在《在其香居茶館裡》描寫了基層官員借壯丁買賣斂財的亂象,成為現代文學批判社會黑暗的重要符號。
現代漢語中,“賣壯丁”引申為替他人承擔本不應由自己擔負的責任或風險,常見于方言口語,如:“他這是替老闆賣壯丁,出了事全擔着。”
參考資料
“賣壯丁”是一個具有曆史背景的詞語,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綜合解析:
字面含義:指舊社會為錢財替他人頂替服兵役的行為。例如,貧困者接受富戶錢財,代替其子弟參軍()。
比喻義:現代語境中可引申為“出賣自身原則或能力換取利益”,或諷刺過度炫耀力量的行為()。
這一現象反映了舊社會的階級壓迫與制度缺陷:窮人被迫以命換錢,富人借機逃避責任,加劇了社會不公()。
提示:若需了解具體曆史案例或相關文學作品中的描述,可參考來源、8、11中的真實故事與學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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