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有共同職守者。指僚屬。 宋 沉括 《夢溪筆談·權智》:“ 述古 自率同職,禱鐘甚肅。”
根據多個權威詞典及文獻記載,“同職”一詞的含義及用法如下:
同職(拼音:tóng zhí)指具有共同職守的人,通常用于指代同一官署或部門的僚屬。例如宋代沈括《夢溪筆談·權智》記載:“述古自率同職,禱鐘甚肅”,這裡的“同職”即指共同處理公務的同僚。
詞源構成
由“同”(相同)和“職”(職位、職責)組合而成,強調職責或職位的共同性。
使用場景
多用于古代文獻或正式語境,描述同一官署内共事的官員或現代職場中職責相同的同事。例如:“不同職業女性需定期體檢”(現代引申用法)。
相關辨析
需注意與“同僚”的區别:“同職”更側重職責的一緻性,而“同僚”泛指同一官署的官員,未必職責相同。
同職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指在同一個職位上。
拆分部首和筆畫:同職的部首是“聿”,筆畫數為11。
來源:同職這個詞是從古代漢語中演變而來的。
繁體:同職的繁體字為「同職」。
古時候漢字寫法:在古代漢字中,同職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但意思基本相同。
例句:他和我同職,都是公司的經理。
組詞:同事、同級、同行。
近義詞:同位、同等、同級。
反義詞:異職、不同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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