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confidential letter sent direct from the palace to the highest provincial officials] 清廷給地方高級官員的谕旨,不由内閣寄出,而由軍機處密封交兵部捷報處寄往各省,直接書上某官“開拆”,叫“廷寄”
清 時皇帝的谕旨,分明發和廷寄兩種,明發交内閣發布,廷寄由軍機大臣專寄給外省将軍、都統、督、撫、欽差等大員,開首有“軍機大臣奉面諭旨”等字樣。 清 趙翼 《檐曝雜記·廷寄》:“軍機處有廷寄諭旨,凡機事慮漏洩不便發抄者,則軍機大臣面承後撰拟進呈,發出即封入紙函,用辦理軍機處銀印鈐之,交兵部加封,發驛馳遞……此例自 雍正 年間始,其格式乃 張文和 所奏定也。”《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四二回:“此時有個廷寄下來,查問江南軍政。”
廷寄是中國清代特有的官方文書傳遞制度,指由軍機處撰拟、皇帝審閱後密封,通過驿馬直接寄發給地方官員的機密谕旨。該制度始創于雍正時期,主要用于傳達涉及軍事、外交或重要政務的皇帝旨意。其核心特點包括三點:
機密性
廷寄采用封匣加印的形式傳送,文件外層标注"軍機大臣字寄某官開拆"字樣,收件官員需親自拆閱,避免内容外洩。
等級制度
根據文件緊急程度分為"日行六百裡""八百裡加急"等不同傳送規格,封套注明"馬上飛遞"等标識,體現清代文書制度的層級化特征。
行政革新
作為對公開"明發上谕"制度的補充,廷寄機制有效提升了中央政令的傳達效率,強化了君主集權,成為清代官僚體系運作的重要支柱。
該制度持續施行至宣統三年(1911年),隨着軍機處裁撤而廢止,現存實物多見于故宮博物院清代檔案文獻。
參考來源:
廷寄是清代特有的機密文書制度,主要用于傳遞皇帝谕旨,具有高效、保密的特點。以下是詳細解釋:
定義與起源 廷寄又稱"寄信谕旨",是清朝軍機處直接密封寄發給地方高官的皇帝密令。該制度始于雍正七年(1729年)軍機處設立後,取代了此前通過内閣公開傳谕的低效方式。
運作流程
注:完整制度細節可參考《清會典》《軍機處檔案》等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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