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廷辨的意思、廷辨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廷辨的解釋

見“ 廷辯 ”。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廷辨(tíng biàn)是古代漢語中的司法術語,指在朝廷或官署中,由官員針對案件或争議進行公開辯論、質證的過程,多用于重大案件的審理。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三層:


一、詞義解析

  1. 字源構成

    • 廷:指朝廷、官署等正式場所。《說文解字》釋為“朝中也”,強調官方權威性。
    • 辨:通“辯”,意為辯論、辨析。《廣雅》注“辨,争也”,引申為通過言辭厘清是非。

      合義:在官方主持下通過辯論明辨是非。

  2. 司法場景中的定義

    特指古代官員在君主或上級官員面前,就案件事實、律法適用展開質證與辯論,常見于複審或疑難案件。

    例:《漢書·刑法志》載:“獄之疑者,吏或不敢決……辄移廷尉,廷尉不能決,謹具為奏,傅所當比律令以聞。”此處“決”的過程即包含廷辨環節。


二、制度背景與形式特點

  1. 制度依托

    秦漢時期,“廷尉”為最高司法官,其審理重大案件時常需召集相關官員參與辯論(即“廷議”),形成“廷辨”雛形;唐代“三司推事”(刑部、大理寺、禦史台會審)進一步制度化此流程。

    來源:《唐六典·卷六》載“凡鞠大獄,以三司使總之”,三司會審即包含廷辨環節。

  2. 程式特征

    • 公開性:在朝堂或指定官署公開進行,允許旁聽。
    • 對抗性:控辯雙方(如原告、被告、禦史、法官)需當庭陳述、質證。
    • 權威裁決:最終由君主或主審官依據辯論結果定谳。

      例:《史記·酷吏列傳》載張湯為廷尉時,“所治即上意所欲罪……往往摧廷辨”,可見辯論結果直接影響判決。


三、經典文獻用例

  1. 《史記·酷吏列傳》

    “湯掘窟得盜鼠及馀肉,劾鼠掠治,傳爰書,訊鞫論報,并取鼠與肉,具獄磔堂下。其父見之,視其文辭如老獄吏,大驚,遂使書獄……湯為廷尉,治獄必欲深文,摧折廷辨。”

    解讀:張湯通過“廷辨”強化司法權威,凸顯此程式對判決的關鍵作用。

  2. 《明史·刑法志》

    “成化十七年,司禮太監黃賜誣陷南京守備太監覃包,诏下廷辨。包具陳賜挾私狀,帝悟,谪賜充淨軍。”

    解讀:廷辨成為帝王查證冤案、制約權臣的重要手段。


四、現代語義演變

隨着帝制終結,“廷辨”作為制度已消失,但詞義仍保留于曆史文獻及古漢語研究,偶用于比喻公開辯論場景(如“學術廷辨”),但屬修辭性借用,非法定術語。

參考資料:

網絡擴展解釋

“廷辨”是漢語中的一個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綜合解釋:

  1. 基本含義
    “廷辨”指在朝廷或官府等正式場合進行辯論或争論,特指官員針對政治、政策等問題的嚴肅讨論。該詞強調辯論的權威性和正式性,常見于古代政治場景。

  2. 詞源與異體寫法

    • “廷辨”與“廷辯”為同一詞語的不同寫法,讀音均為tíng biàn。
    • 曆史文獻中多用“廷辯”,如《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記載了“東朝廷辯之”的典故,描述官員在朝廷上的辯論場景。
  3. 使用場景

    • 古代政治:官員在朝廷上通過辯論表達政見,輔助決策(如《新唐書》中李義琰與李勣的廷辨)。
    • 現代延伸:可比喻正式會議、辯論賽等場合的激烈讨論。
  4. 相關擴展

    • 近義詞:朝議、公堂辯論。
    • 文化意義:體現了古代中國通過公開辯論達成共識的治理方式。

如需進一步了解曆史案例或具體用法,可參考《史記》等文獻或權威詞典(如漢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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