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偏愛。《後漢書·皇後紀序》:“内無出閫之言,權無私溺之授,可謂矯其敝矣。”《文選·範晔<後漢書二十八将傳論>》:“夫崇恩偏授,易啟私溺之失;至公均被,必廣投賢之路。” 呂向 注:“言崇舊恩偏授其任,則易開沒溺私情之失。”《北史·後妃傳序》:“宮闈有貫魚之美,戚裡無私溺之尤,可謂得君人之體也。”
"私溺"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字源和典籍用例兩方面進行解析:
一、釋義 "私溺"指因個人偏愛或私情而過度沉迷、偏袒的行為或心态。其中:
二、典籍用例 該詞多見于古代文獻,強調因私心導緻的偏頗:
"凡君子與君子以同道為朋……所守者道義,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節……小人則不然,所好者祿利,所貪者財貨……及其見利而争先,或利盡而交疏……此君子小人之朋也。陛下但當退小人之僞朋,用君子之真朋,則天下治矣。"
文中雖未直用"私溺",但批判小人結黨營私的"貪祿利、争財貨"正是"私溺"的典型表現(來源:《宋史》卷三百一十九)。
朱熹論及為政時強調:"不可有一毫私心溺于其間",主張執政者需摒除個人好惡(來源:《朱子語類》卷一百〇八)。
三、近義辨析
與"偏袒""徇私"相近,但"私溺"更強調因情感沉迷導緻的判斷失衡,如父母溺愛子女稱"私溺",官員袒護親信亦稱"私溺",均含貶義。
四、現代使用
現代漢語中多用于書面語或學術讨論,如批評"執法者不可私溺親屬",強調公正性原則(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參考來源:
“私溺”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sī nì,其核心含義指因私心而過度偏愛或偏袒,常見于古代文獻中,多用于批評因個人情感導緻的不公正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私”指私心、個人情感,“溺”意為沉溺、過度。合起來表示因私情而過分偏袒,常與公正、公平相對。例如《後漢書·皇後紀序》提到“權無私溺之授”,強調權力分配應避免因私情偏頗。
文獻用例
近義與語境
該詞常與“偏授”“不公”等詞關聯,多用于政治、倫理讨論中,強調對權力濫用或資源分配不公的批判。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用例,可參考《後漢書》《北史》等文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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