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ace the fearful with no fears;become inured to the mysterious] 遇到怪異的現象或事物沉着鎮靜,不受驚擾
謂遇見怪異現象而不自驚異。 宋 洪邁 《夷堅三志己·姜七家豬》:“ 姜 怫然曰:‘畜生之言,何足為信,我已數月來知之矣。見怪不怪,其怪自壞。’” 魯迅 《花邊文學·奇怪(三)》:“先前的‘見怪者’,說是‘見怪不怪,其怪自敗’,現在的‘怪’卻早已聲明着,叫你‘見莫怪’了。” 徐興業 《金瓯缺》第八章:“兄弟在 東京 住上三年,把棱角都磨平了。那時見怪不怪,自然心平氣和了。”亦作“ 見怪非怪 ”。 明 無名氏 《白兔記·牧牛》:“見怪非怪,其怪自害。”
“見怪不怪”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進行解釋:
1. 基本釋義
指遇到怪異現象或意外情況時保持鎮定,不感到驚訝。強調以平常心對待不尋常事物,避免因慌亂而影響判斷。
2. 出處與典故
源自宋代洪邁《夷堅三志·己·姜七家豬》:“畜生之言何足為信?我已數月來知之矣。見怪不怪,其怪自壞。”故事講述姜七開旅店時,常聽聞後院怪異哭聲,多次探查無果後選擇淡然處之,最終怪事自然消失。
3. 語法與結構
4. 近義與反義
5. 使用場景
多用于描述對異常現象習以為常的态度。例如:“現代社會中信息繁雜,人們對網絡謠言已見怪不怪。”
提示:若需了解完整出處故事或更多例句,可參考《夷堅志》原文及現代詞典釋義(來源、2、7、9)。
見怪不怪是一個常用的成語,意思是對于奇怪、不尋常的事物或現象不感到驚訝或驚奇。
見怪不怪的拆分部首為
見:見字旁
怪:心字底
不:一字頭
怪字共有9畫
見怪不怪這個成語最早出現在《晉書·劉琨傳》中,原文是“見奇不怪”。後來在民間廣泛流傳,經過演變成為現在的“見怪不怪”。
見怪不怪的繁體字為「見怪不怪」。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見怪不怪」可以寫作「見怪不怪」。古代的漢字與現代有所不同,字形複雜,筆劃數目也有差異。
他曾去過許多國家,見慣了各種奇怪的事情,所以對這種情況見怪不怪。
組詞:見解、怪異、不怪、疑怪等
近義詞:習以為常、習而不驚、無動于衷等
反義詞:驚訝、驚奇、詫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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