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體式;類别。 宋 梅堯臣 《寄滁州歐陽永叔》詩:“君能切體類,鏡照 嫫 與 施 。”
"體類"是漢語詞彙學和文體學中的重要術語,其含義可從以下兩個核心維度闡釋,兼具語言學與文學理論的雙重屬性:
指文章或文學作品的體裁分類體系,反映不同文本的形式規範與功能特征。
權威解析:
《漢語大詞典》定義“體”為“文章的體裁”,“類”為“種類”,合稱指代按體制、風格劃分的文類系統。如古代文論中的“詩、賦、銘、诔”等分類(《漢語大詞典》第12卷,第213頁)。
王力《古代漢語》強調:“體類之别始于《文心雕龍》,至《文選》而體系大成”,如诏令、奏議、書論等皆屬不同體類(中華書局,1981年,第15頁)。
典型分類:
指語言中詞或句法結構的類型學分類,強調形式與功能的對應關系。
學術界定:
呂叔湘《現代漢語八百詞》提出“體類”即“詞在語法功能上的類别”,如名詞的“事物體”、動詞的“動作體”(商務印書館,1999年,緒論部分)。
朱德熙《語法講義》進一步區分:“體類系統包含詞類(如名、動、形)與句法結構類(如主謂、動賓)兩大層級”(商務印書館,1982年,第38頁)。
常見語法體類:
類别 | 功能特征 | 例詞 |
---|---|---|
事物體 | 表具體/抽象事物 | 山、思想、空氣 |
動作體 | 表行為或狀态變化 | 走、生長、消失 |
性質體 | 表屬性或程度 | 紅、堅固、極其 |
當代語言學中,“體類”概念擴展至語篇分析領域,如“科技體”“公文體”“網絡語體”等功能變體研究(參見劉勰《文心雕龍·定勢》的體類思想對現代語體學的啟示)。
《文心雕龍·通變》:“夫設文之體有常,變文之數無方。” ——體類指相對穩定的文體規範。
《馬氏文通·正名》:“字類既判,而聯字分程庶有定準。” ——體類隱含語法範疇的劃分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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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類”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tǐ lèi,其核心含義為“體式與類别”,主要用于描述事物的形式、風格或分類。以下是具體解釋:
如需更深入的文獻例證,可參考漢典及宋代詩文中的具體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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