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置備酒食郵驿以供軍用謂之頓遞。 唐 元稹 《彈奏劍南東川節度使狀》:“據 嚴礪 元和 二年六月舉牒稱:‘ 綿 劍 兩州供 元和 元年北軍頓遞,費用倍多。量於 梓遂 兩州秋稅外,加配上件錢米,添填 綿 劍 兩州頓遞費用者。’”《資治通鑒·唐僖宗中和元年》:“ 李克用 牒 河東 ,稱奉詔将兵五萬讨 黃巢 ,令具頓遞, 鄭從讜 閉城以備之。” 胡三省 注:“緣道設酒食以供軍為頓,置郵驛為遞。”《續資治通鑒·宋高宗建炎三年》:“是日,帝發 建康 ,遣戶部侍郎 葉份 先按視頓遞。”
“頓遞”是一個曆史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略有差異,但核心意義與古代軍事後勤相關。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頓遞”指古代為軍隊置備沿途所需的酒食、郵驿等後勤物資和服務。其中“頓”指沿途設置的臨時補給點,“遞”指傳遞物資或信息的驿站系統。
軍事用途
主要用于軍隊行軍時保障糧草、通信等需求。例如《資治通鑒》記載,唐代李克用讨伐黃巢時,曾要求河東地區“具頓遞”,即準備好沿途補給與通信服務。
文獻記載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将其解釋為“連續交替進行”的成語,但此用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撐,可能為詞義演變或誤植。建議優先參考曆史語境中的定義。
研究古代軍事或曆史文獻時,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指向;日常交流中建議使用更常見的“補給”“驿站”等現代詞彙替代,避免歧義。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資治通鑒》原文或唐代奏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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