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即農官。職掌農事、糧稅等。 漢 劉向 《新序·雜事四》:“夫墾田剙邑,闢土殖穀,盡地之利,則臣不若 甯戚 ,請置以為田官。” 漢 桓寬 《鹽鐵論·複古》:“ 孝武皇帝 攘九夷,平百 越 ,師旅數起,糧食不足。故立田官,置錢,入穀射官,救急贍不給。”《文獻通考·田賦二》:“故先王之政,設田官以授天下之田,貧富強弱,無以相過,使各有其田得以自耕。”
(2).農務官署。《史記·平準書》:“初置 張掖 、 酒泉郡 ,而 上郡 、 朔方 、 西河 、 河西 開田官,斥塞卒六十萬人戍田之。”《漢書·西域傳上·鄯善國》:“都護治 烏壘城 ,去 陽關 二千七百三十八裡,與 渠犁 田官相近。”《詩·周頌·噫嘻》“駿發爾私,終三十裡” 唐 孔穎達 疏:“王者之立田官,每三十裡分為一部,令一主田之吏主之。”
田官是古代中國掌管農事、土地管理的官職統稱,主要職責包括監督農業生産、征收田賦、管理公田及分配土地等。其具體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闡釋:
指古代官府設置的農業事務管理者,常見于周代至秦漢時期。
《漢語大詞典》定義為:“古代掌管農事、田賦的官吏。”
《辭源》釋為:“管理農事的官。”
西周稱“田畯”(《辭源》,負責巡視農田、指導耕作技術及督促生産。
秦漢時期“田官”統轄公田(國有土地),執行授田、屯田等政策(《中國曆史大辭典》。
兼管田租、刍稿稅等農業稅收,如漢代“大司農”下屬的田官系統(《秦漢官制史稿》。
《史記·平準書》載:“水衡、少府、大農、太仆各置農官,往往即郡縣比沒入田田之。” 此處的“農官”即田官分支,體現其管理沒收田産的職能。
權威參考來源
"田官"是中國古代職官名稱,主要涉及農業管理與稅收事務,其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田官指掌管農事、糧稅等事務的官員或官署機構,職能涵蓋農業開發、土地分配、賦稅征收等。例如漢代文獻記載田官需"墾田創邑,辟土殖谷"(《新序·雜事四》),體現其核心職責為農業生産管理。
該詞在《鹽鐵論》《新序》《史記》《漢書》等典籍中均有記載,現存最早的完整釋義見于東漢桓寬的鹽鐵會議記錄,證實其作為古代農業經濟重要管理者的曆史地位。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朝代田官品級、俸祿等制度細節,可查閱《漢書·百官公卿表》《通典·職官典》等典籍。
八犍寶界悖暴禀懼鬓棗成律成頭辭避刺撓賜遣颠幹倒坤幡然忿喪福壽無疆告祢共給鼓笛曲寒暖黑頓頓合擊和膳悔事賤嗜解達稷饋金豆精究拘拘堪忍克協袴帶列甯服芒鞋竹笠門號末科逆來順受抛趓匹似譴毀青春萬歲傾衿訖已石牓示儆耍事俗書塔夫綢談笑自如同賞外台微族斡耳朵五城無量劫相地家響胡蘆限極小康斜度新變